涉机场樱花园放无人机“打卡” 男子被捕 网民斥危险:唔好乱嚟
现时全港多处设有无人机“禁飞区”,当中以机场一带“禁飞区”范围最为广泛。惟仍有市民不熟悉相关法例,在赤𫚭角使用无人机“打卡”拍摄。网上流传,一名男子在赤𫚭角南路樱花园使用无人机,在场保安见状立即制止,及后更有警员到场了解。有网民形容男子举动无知及危险,又指出附近大屿山有机场“又飞机又缆车”,斥责“大佬唔好乱嚟㖞”。
警方证实,于前日(23日)在上址以“违反小型无人机令”拘捕一名29岁姓黄男子,他已获准保释,案件将转介民航处跟进。据悉,被捕男子报称无人机是自用拍摄;有人声称不清楚上址为禁飞区因而误触法例。
网上流传的相片显示,一名男子偕女伴在赤𫚭角南路樱花园平台上,怀疑使用无人机“打卡”,被发现后有警员到场了解。帖主称当时“(无人机)一飞上去就比(被)职员截住”,并劝喻市民切勿乱放无人机。 有网民纷纷批评涉事男子行为危险,指附近有机场,距离航道十分近。
相片背景显示,现场上空仍有缆车在执行。网民担心一旦有人放飞无人机,恐险象环生,不禁斥“唔好乱嚟㖞”。亦有网民直斥男子所为咎由自取“真系抵死,应该要重罚!”
警方则证实,于周日(23日 )下午4时45分接报,有人在樱花园内放无人机。而上址属小型无人机禁飞区。警员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操控无人机,于是上前截停了解,以涉续违反“小型无人机令”拘捕该名29岁姓黄男子。据知被捕男子报称无人机以约3,000元购入作自用拍摄,且不清楚现场为禁飞区。被捕人已获准保释,警方会将案件转介予民航处跟进。
《小型无人机令》自2022年6月1日生效,同年12月1月起全面实施,市民需遵从相关法例,所有重量大于250克的小型无人机,除非只用作住宅围封范围以内操作,否则必须在操作前向民航处注册。
另外小型无人机不得在限制飞行区内飞行。据民航处SUA一站通网页https://esua.cad.gov.hk/显示,限制飞行区范围包括维多利亚港、高铁西九龙管制站、香港国际机场、长洲直升机起降场一带、大帽山部分位置、 青山练靶场、石岗军营及各区警署和医院等。
民航处表示,就有关个案,处方正按既定程序跟进。处方会继续与警方紧密合作,透过多方面的工作包括跟进个案等执行《小型无人机令》,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均按照既定程序跟进,以保障航空及公众安全。而触犯《小型无人机令》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港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