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代理商代订机票冇飞畀冇退款涉$25万 海关拘男董事及女职员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海关表示,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指于一间旅行代理商订购机票后,被告知无法提供机票。一名女职员则建议他们自行购买机票,并承诺公司会承担相关费用,但最终市民未能取回有关款项,涉案金额共约25万元。
海关经调查后采取执法行动,今日(20日)拘捕一名75岁旅行代理商男董事及一名62岁女职员,他们涉嫌在提供机票预订服务过程中,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两人现正接受调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或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