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两“飞天蠄蟧”专窃搭棚住宅 涉新年元朗屯门7案掠$49万财物

撰文: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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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破7宗发生于2月农历新年、在元朗及屯门的入屋爆窃案,揭发贼人觊觎搭棚的住宅单位,日光日白化身“飞天蠄蟧”爬棚撬窗而入,掠走共逾49万元财物。警方翻查大量“天眼”后,昨日(13日)拘捕两名分别姓高(51岁)及姓王(52岁)的无业汉,两人已被暂控6项“入屋犯法”罪及一项“企图入屋犯法”罪,明日(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侦破7宗发生于2月,在元朗及屯门区的入屋爆窃案。(陈浩然摄)

据警方初步调查,被捕两人涉及今年2月6日至11日,元朗及屯门区发生的6宗爆窃及1宗企图爆窃案。涉事现场均属正进行棚架工程的住宅,失窃财物金额约49万元。警方调查显示,疑犯在日间时份爬上棚架,再用硬物撬窗,潜入搜掠,偷走现金及首饰珠宝,继而沿大厦后楼梯逃去。据了解,案犯地点发生在独立屋及大厦不等,最高一宗损失金额高达20万元。

警方翻查大量闭路电视,包括由政府安装的闭路电视影像管理系统,成功锁定两名疑犯身份。元朗警区刑事部及新界北总区刑事部展开联合行动,昨日(13日)拘捕两名分别51岁及52岁的本地无业男子,并在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登记车辆以及住址,起回犯案时身穿衣物,以及大批现金、两对钻石耳环,一条钻石颈链及一条珍珠手链,共值1.4万元的财物。警方亦检获爆窃工具,士巴拿及螺丝批等。两人已被暂控6项“入屋犯法”罪及一项“企图入屋犯法”罪,明日(1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督察何倩茵指,入屋犯法罪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盗窃罪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切勿以身试法。而打击“揾快钱” 是警务处处长首要行动,警方于假期期间,会针对爆窃黑点加强巡逻。

警方呼吁市民,无论在外游的期间或外出工作,切记要锁上门窗,若大厦附近正进行棚架工程,更要警惕单位保安,考虑加装窗花、具警报功能感应器或闭路电视。如发现可疑人士,请立即通知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