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击非法电动车 两日拘8人 马路人行道单车径用皆违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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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总区人员一连两日(3月4及5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朝阳(GOLDERNSUN)”行动,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分别在大埔区、上水区、落马洲区、天水围区及屯门区,拘捕5男3女(20至62岁),他们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
行动中,警方共检获7部电动单车及1部电动滑板车,以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共派发1032张宣传单张。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