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将军澳区打击非法电动车 拘4男女检电动单车滑板车
撰文: 邵沛琳
出版:更新:
昨(4日)警员在将军澳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行动。行动中,警员于至善街、怡明径、唐俊街及宝康路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36岁至51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等,并扣查2部电动滑板车和2部电动单车,被捕人需于4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另外,警方继续调查一宗发生于2月11日晚上,在将军澳宝康公园近运隆路单车径一名女子,被一辆电动滑板车撞伤后不顾而去的案件。警方再次呼吁,任何人如目睹意外发生或有任何资料提供,请致电3661-0235与东九龙交通意外调查组第5队联络。
警方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巿民必须遵守相关法例。将军澳警区亦会继续在区内进行类似的突击行动,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