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荃湾上演烟花“汇演” 反黑组拘两男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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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2日大年初一晚上9时许,荃湾中心附近有人怀疑非法燃放烟花。荃湾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一队人员经调查后,今日(3日)下午约4时在荃湾区拘捕一名29岁姓钟本地男子和一名35岁姓王本地男子,涉嫌“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烟花或爆竹对任何人造成损失或危险”。该两名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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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律第228章简易治罪条例第四(14)条,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烟花或爆竹对任何人造成损失或危险,可被罚款500元或入狱3个月。

消息称,怀疑有人较早时向荃湾中心部份商户,收取“利是”、保护费等不遂,故在区内作出搞事行为,包括在荃湾中心的连接天桥上高调放烟花。而于2月底时,有人驾驶一辆平治房车到荃湾中心一期广州楼对开,将车停在路中心打开车头盖扮死火,由下午3时一直停泊至晚上7时半,瘫痪了整个荃湾中心的交通;而3月初时,亦有人驾驶一辆密斗货车,以同一手法将车搁在荃湾中心通道近大家乐对开的出闸位扮死火。据知是同一帮黑帮人士所为。

有人在2月底时,将一辆平治停在荃湾中心主要通道上扮死火,导致荃湾中心的交通瘫痪。(读者提供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