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女子夜放无人机“坠机”报警求助 涉违飞航令被拘捕

撰文: 刘定安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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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在青衣上空放无人机时意外坠机,报警求助反被警方拘捕。昨日(3月2日)晚上8时许,据报一名49岁女子报案指,她在青衣路61号对开放无人机时,意外坠机,惟该无人机不知所终,须警方协助。警员接报到场调查,最终以涉嫌违反《1995年飞航(香港)令》,将报案人拘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 448C 章《1995年飞航(香港)令》,任何人士不得因卤莽或疏忽操作无人机而危害他人或财产安全。违者最高可被监禁两年及判处罚款。

而根据民航处发出的操作无人机的一般安全操作指引中提到,无人机系统的操作时间只限白昼;同时不得在机场及飞机升降航道范围附近放飞无人机系统,包括香港国际机场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维多利亚港一带及沿岸地区和石岗一带。

(民航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