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取得张栢芝幼子出世纸后刊登 警票控《壹周刊》编辑及记者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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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张栢芝第三名儿子于2018年出生后,有传媒于2019年1月将其儿子出世纸刊登。消息指,警方经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今年1月旬,已向两名分别为壹传媒记者及编辑、以及两间公司发出传票,分涉“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及“协助及教唆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案件将于下周一(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40岁女艺人张栢芝于2018年公开其第三名儿子Marcus(图左)出生的消息,惟未有交代生父的身分。(网上图片)

40岁女艺人张栢芝于2018年公开其第三名儿子出生的消息,惟未有交代生父的身分,其后于2019年1月,《壹周刊》于报道中刊登其儿子的出世纸及资料。据了解,张栢芝其后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署方于调查后将案件转交警方跟进。
消息称,警方经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向两名《壹周刊》员工及两间传媒公司发出传票,其中一名《壹周刊》编辑以及“Next Digital Ltd”及“Element 5 Digital Ltd”两公司,涉嫌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另一名《壹周刊》记者,则涉嫌协助及教唆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案件于下周一(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回复查询时表示,2019年10月接获一机构转介投诉个案,指有人于同年1月,未经他人同意下发放其个人资料。东九龙总区重案组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于2021年1月下旬,以法庭传票形式,检控一名47岁本地男子及两间公司“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并以法庭传票形式检控一名40岁本地男子“协助及教唆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案件将于2月2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私隐条例》第 64 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有关条例曾于2012年修订。2019年一名电讯公司职员,涉嫌从公司电脑取得警务人员家属的个人资料并“起底”,去年被判囚18个月,为经修订后首宗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定罪及判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