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律师行职员涉勾结境外势力 再被警国安处拘捕今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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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警方国安处前日(15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据悉,被捕男子为律师行职员,他疑因协助12港人潜逃,去年10月因协涉嫌“协助罪犯”被捕,警方调查相信他在潜逃案中“深度涉案”。被捕男子已被落案控告,将于今日(17日)提堂。
12名港人去年8月底涉嫌潜逃离境时被广东海警截获,深圳盐田人民法院上月30日就12港人案作出判决,涉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李宇轩等8人偷越边境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至于廖子文及黄临福两名未成年港人,因自愿认罪而不获起诉,两人同日上午11时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
去年10月10日,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曾就12港人潜逃案拘捕4男5女,年龄介乎27岁至72岁,涉嫌协助他人潜逃,角色为船主及“金主”,涉嫌提供资金、偷渡前住宿、码头接送及安排抵台生活。被捕人士中,包括是次再被捕男子。
及至上月14日,警方再拘捕九龙城区议员、律师黄国桐等11人,涉嫌“协助罪犯”,至今最少共20人涉及协助12港人潜逃被捕。
警方表示,警方国家安全处经进一步调查后,昨日(2月16日) 控告一名早前已被捕的29岁本地男子,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该名男子将被还押至今日(2月17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警方称,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截至2021年2月16日 ,共98人(81男17女),年龄介乎16至79岁,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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