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妇人舒适堡做GYM想退会 被呃350万现金名表 警拉27岁男教练

撰文: 邵沛琳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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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妇欲退健身中心会籍,反遭“小鲜肉”健身教练呃约350万元!一名72岁妇人于9年前以200万元购入舒适堡15年健身会籍,去年9月她希望退回套票及会费,却误信一名27岁男健身教练可协助退款,并于一个月内交出260万元现金、4只约90万元名表给对方,健身教练得款后迅速离职,妇人周日(24日)醒觉堕骗案报警。警方追查后昨日(27日)拘捕该名健身教练,案中有其他人协助交接赃物及款项,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消息称,疑犯与女事主并无感情瓜葛。

(蔡正邦摄)

消息指,遇骗的72岁女受害人已退休多年,退休前在一间NGO任职文员,而被捕的男教练案发时是在九龙湾舒适堡工作。秀茂坪警区刑事调查侦缉总督察邬凯宁指,女受害人于2012年以健康为由,于九龙湾一间连锁健身中心,一次性购买15年会籍及相关健身套票,合共缴付约200万元。其间老妇曾有使用健身中心服务,至去年她因个人原因,希望申请退回有关套票和会费。

据悉,去年9月,老妇向在健身中心一名27岁男健身教练透露想退会,对方即大献殷勤表示可协助:“只要你畀一啲金钱我哋,就可以帮你退返所有会费。”老妇信以为真,于一个月内多次向交出260万元现金作手续费,之后她称已无存款,骗徒遂带她到店舖购买4只共90万元的名表,她合共交出约350万元财物。

男教练得手后迅速离职 据报两人并无感情瓜葛

老妇不断付钱却未能收取退款又联络不上教练,始怀疑受骗,并于周日(24日)报警。至昨日,警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在大埔一名27岁姓陈男子,他仍被警方扣留调查。据了解,骗徒于九龙湾舒适堡任教,历年来断续在上址工作,至去年9月他重返该中心任全职健身教练,但一个月后他再离职,不排除他得手后失联。案中另有人与骗徒交收有关现金及名表,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据悉,遇骗女事主与男教练并无感情瓜葛。至于涉事的九龙湾舒适堡,今日则因应政府防疫措施未有营业。《香港01》正向舒适堡查询有关事宜。

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觉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任何人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属于另一人的财物,即属违法。至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任何违法的人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另外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觉,市民购买年期较长、金额较大的套票或课程时,应该细心留意当中条款同内容。如对课程及计划有疑问,应亲身向商户查询,避免堕入不法分子陷阱,不要轻易将金钱或财物交予他人。如有任何怀疑受骗,应尽快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