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撒粉案|警拘3中大生并通缉另1人 形容学生“暴徒”无耻狡辩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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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本月中发生保安被撒粉案,一名20岁姓曹男子当场被捕,早前被获准保释,警方昨(25日)再拘捕3名19至22岁男子,包括中大学生会临政主席区倬僖,并通缉一名在逃的中大学生。警方初步调查相信被捕人因不满中大自2019年11月起实施的出入管理措施,反对进入校园需要出示学生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安排而犯案,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在记者会上罕有地以中大校友身份发言,称中大非法外之地,又以“暴徒”形容涉案学生,指他们有组织地以近乎黑社会手法欺凌及攻击校园保安,直斥有学生组织在网上淡化罪行,“将事件讲成保安和学生的冲突”,形容是“卑劣嘅暴力行为同无耻嘅狡辩。”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左)以中大校友身份,形容“师弟”有组织地以近乎黑社会手法欺凌及攻击校园保安,直斥有学生组织把严重罪行淡化,“将事件讲成保安和学生的冲突,希望为呢班暴徒开脱,我喺呢到,对于呢啲卑劣嘅暴力行为同无耻嘅狡辩,作最严厉谴责。”(陈蕾蕾摄)
(中大校园电视提供)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陈志昌交代案件时表示,本月11号中午约12时15分,9名“黑衣蒙面暴徒”到港铁大学站A出口对开广场的中大保安岗位,将不明的白色粉末泼向保安员,又向保安站投掷鸡蛋及推倒铁马,其间一名保安员受伤。大学保安员随即追截涉案人士,成功截获其中一名20岁姓曹中大男生。

警司吁在逃“凶徒”应尽快自首

陈指,当日由校方报警求助,而案发过程亦被校园闭路电视(CCTV)拍下,所以经调查后能再锁定4名涉案人。警方于昨(25日)日在沙田、荃湾及粉岭,以涉嫌“非法集结”及“袭击他人意图导致不作出某些作为”再拘3名中大学生,但其中一名目标人物在逃,现正被通缉。陈志昌呼吁,有份参与的“凶徒”应尽快自首,以配合警方调查,“以免关心佢哋嘅人,包括师长、家人、同学,为咗保护佢哋错误咁做出某啲行为。”

警方初步调查相信,被捕学生因不满中大自2019年11月起实施的出入管理措施,反对进入校园需要出示学生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安排而犯案,故以“袭击他人意图导致不作出某些作为”拘捕涉案人士。警方昨日拘捕行动中,捡获衣物、手机和电脑,并没有检获武器。陈强调,“行凶”过程被校园闭路电视拍摄到,“至于点样去证明佢哋行凶呢?只要你睇咗CCTV就会睇到。”据香港法例200章25条,有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

警司以中大校友身份谴责学生组织淡化罪行

陈志昌在记者会期间更以中大校友身份发言,称中大非法外之地,形容“师弟”有组织地以近乎黑社会手法欺凌及攻击校园保安,对事件感到难过及遗憾。又直斥有学生组织把严重罪行淡化,“将事件讲成保安和学生的冲突,希望为呢班‘‘暴徒’开脱,我喺呢到,对于呢啲卑劣嘅暴力行为同无耻嘅狡辩,作最严厉谴责。”翻查资料,陈志昌于1999年中大生物理学士毕业。

这是警方第二次公开批评及谴责事件,在事发翌日即本月12日,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同样以作为中大毕业生身份表示,对事件感心痛,又反问本港的大学生何时变成目无法纪,欺凌别人的“暴徒”,指他们不单违背中大“博文约礼”的校训,甚至“达不到人类基本良知的要求”,又直言“对于我哋好多表现好优秀嘅中大学生蒙羞。”

中大学生会临时行政委员会昨晚在facebook回应事件,指事件中至少3名中大学生被捕,其中1人为该会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区倬僖,义务律师团队正作出跟进;文中亦提及警方搜查善衡、和声、伍宜孙等书院宿舍,会方对警方有关行动表示遗憾,并谴责校方拒绝处理校园保安问题。

▼▼昨晚警到中大搜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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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于本月11日中午,大学站A出口对开广场的中大保安岗位,有约8名黑衣人推倒铁栏及向保安员撒白色粉末,其后四散,其中姓曹被捕男子遭保安截获。消防到场对白色粉末进行检测,有关粉末呈弱酸性,遇水没有反应,成分有待进一步检验。据中大校园电台表示,事发时数名黑衣人于保安站前高呼“唔洗show证”,呼吁进入中大的同学不用出示学生证,其后该批黑衣人推倒铁栏。

今次为警方半月内两度进入中文大学范围搜证。事件后,警方于事件翌日(12日)下午3时半,于中大保安处人员陪同下,在校园内搜证,曾于祟基教堂及员工餐厅附近调查,了解闭路电视的位置。

▼▼事发当日中大保安岗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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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案发翌日在校园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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