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被指将初选被捕者手机送内地破解 警方:绝无此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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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人员上周三(6日)拘捕53名曾参与“35+民主派初选”的泛民人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华盛顿邮报》昨日(12日)报道指警方行动中检获超过200个电子装置,报道其后引述匿名者消息,指香港警方将被捕人士的电子装置送往内地破解。警方今日于Facebook专页澄清指绝无此事,又称对匿名者的失实指控表示遗憾及谴责。
《华盛顿邮报》昨日(12日)引述匿名者消息指,香港警方开始将被捕人士的电子装置送往内地,让内地当局破解装置内的资料以帮忙他们进行调查。报道又指引述一名匿名警务人员,称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目前无法破解新版本的iPhone手机,但就有方法破解Android系统装置及由Google Drive取得资讯。
警:表示遗憾,予以谴责
警方今日于Facebook专页澄清没有将被捕疑犯的手机或任何电子设备移交内地,指“对于别有用心之徒以匿名身份造谣,警队表示遗憾,予以谴责”。警方又指担忧有别有用心之徒假借匿名身分,作出针对执法部门的恶意指控,透过媒体散播不实消息,意图误导市民,煽动仇警情绪,呼吁市民切勿被亳无事实根据的谣言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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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警队内部有相关命令及指引监管所有证物的处理,一般警员进行调查时如检获任何证物,须交予所属警署内专责处理证物的人员进行记录及封存保管,只有获授权人员或处理有关案件的人员方可领取证物,以便跟进调查、上庭、作鉴证测试等指定用途。关于与境外执法机构移交证据,境外法庭可以向本港法庭发出请求书,要求提供证据。若个别与香港已签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议的地区,亦可向律政司提出要求,安排移交与案有关的证据作调查或起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