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研设“重大事件科” 遇示威骚乱任内部“超级联系人”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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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年雨伞运动及今年旺角骚乱后,警方不断检讨装备、人手、战术,包括扩大机动部队(PTU)、引入“水炮车”等,而据知最近警方准备向公务员事务局申请,设“重大事件科”,在七一游行、特首选举、旺角骚乱等“大事件”中,充当“超级联系人”,协调各部组动员。有立法会议员赞同设“重大事件科”有助处理大型突发事件,但希望警方澄清真正目的是否打压示威。

警方拟设立“重大事件科”,在如旺角骚乱的大型事件中,担任警方内部的“超级联系人”。(资料图片)

可协调所有部组 将成警队第70个科

据悉,雨伞运动后,警方已有加设1个科作为协调各部组动员部署的计划,今年二月发生旺角骚乱后,警方就事件的内部检讨委员决定加快落实。据知现时警方计划,该科名为“重大事件科”(major incident bureau),隶属行动部,明年特首选举、回归廿周年、七一游行等可预知的“大事件”,会由“重大事件科”协调所有部组,包括机动部队、反恐特勤队等,预早动员部署,可谓警方内部的“超级联系人”。

当遇到如旺角骚乱的大型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科”则会在警察总部设立临时指挥中心,负责各部组临时抽调人手的联系。此外,“重大事件科”亦会跟进与公众活动相关的改善措施进度。根据资料,警方现时有69个科,包括商业罪案调查科、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等,“重大事件科”将成第70个科。

旺角骚乱加快了警方就处理公众活动或大型事件的检讨。(资料图片)

议员促警方尽快公开交代职能

据知“重大事件科”的主管职级为高级警司,即与鉴证科等相同。警方管理层属意由曾参与处理雨伞运动的警官担任,而具体编制人数未定。身兼监警会委员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认为,警方设专门组别统筹处理大型事件“不算是坏事”,可让警方面对突发事件时,反应更快、更好。不过她希望警方可到立法会解释“重大事件科”的职能,澄清真正设立目的是否要打压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