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发生单车盗窃案 警拘2名13岁男童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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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本月3日早上接获一名18岁青年男子报案,指其停泊于将军澳怡明邨内的一辆单车连配件怀疑被盗去,损失约4千元。经深入调查后,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人员锁定一名13岁男童,并于周三(16日)在将军澳一商场发现该名男童,遂上前拘捕,并起回相关失窃财物。经进一步调查,人员于今(18日)早上在将军澳健明邨拘捕另一名涉案的13岁男童。案件现交由将军澳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警方呼吁,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9条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0年。市民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