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被捕|警首引国安法拘众筹发起人 大律师:料定罪门槛较低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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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2日)以涉嫌“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及洗黑钱罪,拘捕D100网台主持杰斯、其姓曾妻子,以及姓利女助理。据知,事件与杰斯在网上发起名为“千个爸妈,台湾助学”的筹款计划有关。
今次是警方首次动用国安法拘捕众筹计划发起人。反修例运动中,有网民及组织发起众筹集资,警方多以涉嫌“洗黑钱”的罪名拉人及冻结资金。执业大律师指,国安法条文阔,刑罚重,实际上很容易触犯法例,并预料定罪门槛较低。大律师形容,当警方使国安法,“层次唔同咗,一切都好难讲,现时仍处于摸索阶段”。

今年2月22日,杰斯在节目《不上频道》中介绍“千个爸妈,台湾助学”众筹计划,并指自己为促成计划,更亲自到台湾与其他组织接洽,以及制定意向书。

过去一年反修例运动中,不少网民多次发起众筹集资支援示威行动,亦有组织如“星光同盟”筹募资金支援因社会运动而被捕的人士;因袭警被定罪而失去工作的小学教师杨博文早前亦众筹生活费。而警方过去多以“洗黑钱”罪名拘捕众筹发起人,以及冻结相关资金。

今日被捕的网台主持杰斯因发起“千个爸妈,台湾助学”的计划,涉嫌“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是警方首次以国安法拘捕众筹发起人。“千个爸妈”计划旨在资助已经离港赴台的香港示威者,但有消息指,台湾的对口单位涉及台独组织。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市民在社交平台发起众筹活动或参与捐款并不犯法,除非警方能够证明该笔资金用作协助罪犯潜逃,又或协助其他人士在外国进行犯法活动,才能作出起诉。

陆伟雄续举例指,若有人在外国遇到车祸,需要众筹医药费治疗,众筹发起人及捐款人的目标都是为了救人,绝无可能违法。以今次杰斯发起的“千个爸妈,台湾助学”计划,从字面及其说法来看,捐款主要用作资助人读书及作生活费,陆认为发起人及捐款人都不算违法。

大律师陆伟雄指,国安法条文阔,刑罚重,定罪机会可能比洗黑钱更高,实际上很容易干犯罪行。(资料图片)

陆补充,现实情况未必单凭表面陈述就可判断所有行为合法,因为不排除有人会用合法原因作幌子,“挂羊头卖狗肉”,但即使捐款最终被人用作不法用途,由于捐款人捐款当刻真诚相信款项用于助学或救人,以洗黑钱的定罪标准而言,亦不容易入罪。

然而,警方今次以国安法拘捕三人,理由是“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陆伟雄坦言,当警方动用国安法,情况便截然不同,“因为层次唔同咗,一切都好难讲”。他指,国安法条文阔,刑罚重,并预料定罪门槛较低,实际上很容易干犯罪行。

惟陆伟雄指,港版国安法生效至今仅数个月,从来未经审讯,过去亦没有案例可循。他直言:“其实大家都在试紧底线,大家都试紧系咪犯法,(结果)现时仍处于摸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