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控告许智峰、朱凯廸及陈志全 明午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3名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许智峰及“慢必”陈志全,今日(18日)清晨被警方上门拘捕。据了解,三人涉嫌于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举行的立法会会议期间,向主席台方向掷下或泼出发出恶臭的液体有关,疑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
警方正式落案控告三人,许智峰被控两项“藐视罪”及两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朱凯廸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陈志全则已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将于明日(19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下午2时许,陈志全完成保释手续后,步出北角警署,随即向在场记者表示,政府今次无所不用其极,以最重的法例控告议员。他指,过去多年议员在立法会内作示威行动,即使掟物品亦时有发生,而议员在议会内示威,通常只会被主席赶离立法会,极少拘捕或控告议员,然而近一两年情况已经改变。
陈志全续指,“意图侵害人身罪”最高可被判3年监禁,“好似讲到我哋系生化袭击咁”,他强调当日绝无意图伤害人,使用有味液体的目标是抗议梁君彦限时辩论,企图在6月4日当日完成国歌法三读辩论。陈形容,政府今次是穷追猛打,即使事件中无受伤或损害的对象,警方都使用意图侵害人身罪控告他们三人,甚至精挑细选罪名去控告在议会内抗争的议员,陈指警方另加控《刑事罪行条例》 第159G条企图犯罪,由于定义较阔,他形容政府“想钉死我哋为止”。
陈以郭伟强在立法会内拉跌他一事做对比,他指自己事后作私人检控,且证据确凿,但律政司却介入,而警方则表示证据不足,中止调查。陈志全直斥警方及律政司是选择性检控,“绝对系政治检控”。陈志全以现金1000元保释,明日下午2点半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下午2时半,许智峰亦获准保释,他离开西区警署后,向在场记者表示,今次案情涉及立法会内发生的事件。而警方指他所做的行为令梁君彦精神上受损,他认为警方荒谬,并强烈谴责警方滥捕滥告,他指议员抗争一直如此,公道自在人心。
另外,许智峰批评警方再次用刑事法律规管议会内发生的事情,属于滥捕滥告。许智峰反问,如果警方每次都介入议会,议事规则是否仍有作用?若议员一言一行又全部都由警察规管,香港将与警察国家无异。他指政权对异见人士的打压无日无之,
许智峰相信,议会内外的政治清算及打压将会陆续有来,但信念仍是一致,会为香港民主自由价值抗争到底。许智峰以2000元现金保释,案件将于明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朱凯廸表示,他的两项控罪均与国歌法三读期间的议会抗争有关,他形容警方今次挖空心思以最重的罪名控告三人,“如果我哋咁样既行为(泼臭水)都可以被控侵害人身罪,咁一个人系电梯放屁,臭到其他人都可以被控告”。朱凯廸指,月初因内会风波被警方拘捕后,已预计短期内会再次被捕,因警方大概会在事发后半年作出拘捕。他指,现时4条控罪在身,而今日亦未与律师商讨进一步做法。朱凯廸以1000元现金保释,案件将于明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3名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许智峰及“慢必”陈志全今早在警署拘查。而陈志全在facebook发文指:“上门拘捕已成了家常便饭‘例牌菜’,大家不用替我担心。可能已经习以为常,朋友连问候都悭返!#仍在差馆等候保释”。
警方指,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获立法会秘书处报案,指有人于上述时段举行的立法会会议期间,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泼出恶臭的液体,导致会议中断。5月28日的事件中,有2名人士报称不适。
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今日(18日)采取行动,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龄介乎38岁至48岁,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或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3名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今年5月28日,立法会进行《国歌条例草案》二读,民主党议员许智峰走到台前放下腐烂盆栽,导致会议暂停。其后立法会于6月4日续会时,朱凯廸和陈志全投掷有浓烈臭味的有机肥料。
▼▼2020年6月4日立法会“臭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