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保安局回应潘母 称没权为陈作决定 促台尽快批准入境

撰文: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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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出狱一周年仅余三日,案中死者潘晓颖的妈妈今午(20日)前往政府总部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递公开信,称希望港府是真诚帮助潘家,“港方可以做得更加多啲嘢,唔系净系话陈同佳自由人。”
保安局晩上回应公开信表示,陈同佳受警方保护,是按风险评估而作出的决定,不会阻碍他出外办证,并称没权就自首的事代陈同佳作决定及安排;同时批评台方要求司法互助是故意制造障碍,希望台方能尽快批准陈同佳入境。

当潘母读到公开信中提及“女儿被弃尸荒野”的段落时,潘母不禁哽咽流泪。(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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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表示,保安局局长很理解潘晓颖父母沉痛的心情,特区政府一直希望陈同佳可早日到台湾接受法律制裁以彰显公义,这点由始至今没有改变。陈同佳受警方保护,是按风险评估而作出的决定,警方会不时检讨有关风险,以作决定。陈同佳如选择出外办证,警方会有部署,但完全不会阻碍。

保安局称,必须明白现时法律的规限,由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香港没有机制进行司法协助,特区政府不能违反法例;香港现时没有法例容许政府强行将陈同佳送到台湾,政府亦没权就自首的事代陈同佳作决定及安排。

保安局指出,自首和司法协助是两件独立事情,台方提出将司法协助作为陈同佳投案的前设,是故意制造障碍。特区政府强调,香港没有限制陈同佳出境,只是台方不准陈同佳入境,台湾竟然不接受通缉犯主动投案,违反常理及公义,令人难以置信。

保安局重申,希望台方能尽快批准陈同佳入境,不要作政治考量,只要台方批准陈同佳入境,任何合法可行的安排,政府都会努力提供协助,而两地亦可立即透过警务联络,研究行程上的可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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