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角35岁偷电单车贼被捕 涉及9宗案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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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35岁偷车贼,涉嫌与9宗偷车及车内盗窃案有关。秀茂坪警区重案组第一队督察潘崇礼表示,7月至9月期间,秀茂坪警区接获多宗未经授权而取去运输工具及车内盗窃,犯案手法皆是偷去泊停车场内的电单车或电单车上的物品。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分析锁定目标疑犯,昨日(19日)下午5时许,当疑犯欲驾走一辆停泊在牛头角彩霞道的电单车,警员上前截查,发现该辆电单车是疑犯较早前偷来,车上装上疑犯早前偷来的行车证及车牌。警方遂以涉嫌擅自取去交通工具及车内盗窃,拘捕该名35岁姓陈男子。

警方亦在电单车上发现可以用作偷窃用途的工具,包括螺丝批、电钻、铁钳、士巴拿等。警方相信疑犯活跃在九龙东区,并牵涉9宗未经授权而取去运输工具及车内盗窃案,包括偷走2部电单车及财物,涉及金额约7万元。警方不排除他涉及更多案件,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区重案组第一队继续跟进。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任何人未获拥有人同意而取用任何运输工具,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此外,任何人如干犯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警方呼吁驾驶人士开启车辆防盗系统方可离去;切勿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如发现街上有可疑人士,应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