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滥收车资、白牌车非法载客取酬 警葵涌放蛇拘8司机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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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于9月11日及今日(9月15日)展开代号“驹始”(KICKSTARTER)的执法行动,打击的士滥收车资及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行为。行动中共有8名男子被捕。
行动中,警方派员到葵涌区一酒店乔装乘客,他们先后被招揽乘坐4辆的士及4辆私家车,并分别前往多间位于油麻地、尖沙咀及中区的酒店。当车辆到达目的地时,4名的士司机分别要求收取380至480车资(合理车资约为100至180元),另外4名私家车司机则要求收取400元车资。
人员遂于现场拘捕4名年龄介乎35至49岁本地男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另外4名年龄介乎30至63岁的本地男私家车司机,则涉嫌“非法使用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
所有被捕男子现已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中旬向警方报到。所有涉案车辆亦已被扣留作进一步检验。
警方表示:司机无权征收车厢防疫或消毒费
警方提醒市民和旅客,根据香港法例,的士司机无权向乘客征收车厢防疫或消毒费用。若市民和旅客发现任何违例行为,应记下时间、地点、的士车牌号码及的士司机证上资料,并向警方举报。
警方呼吁各界人士,特别是从事汽车服务业界人士,“的士滥收车资”及“招揽乘客”属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六个月及罚款一万元。此等违法行为亦会严重影响业界人士及香港国际大都会的声誉。警方十分重视涉及的士违规行为,并会继续针对性的执法行动,打击相关罪行。
另外,由于非法出租载客取酬的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乘客及其他车辆或道路使用者均可能失去应有的保障,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用有关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