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DLLM命名业务、P图改招牌等申请抗疫基金 15人涉欺诈387万被捕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政府推出多项“防疫抗疫基金”(下称“抗疫基金”)计划,警方7月初首次侦破涉及抗疫基金的诈骗案,近日再次侦破多宗同类案件,拘捕13男2女,涉案金额达387万元。案中被捕人士利用5大手法骗取防疫基金,包括P图、更改业务性质、申请新业务及开多间分店、提供虚假资料、分租单位作申请等。是次行动中涉及最大金额一宗是意图骗取186万元资助。至周四(3日)被捕男女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五大手法骗取抗疫基金↓↓
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司叶永林称,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继7月7日拘捕2名男子涉及企图诈骗抗疫基金后,再于7月中接获防疫基金秘书处报案,怀疑有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讹称店舖有实体营运,以欺诈手段骗取抗疫基金中向零售业、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对房间发放的一次性资助。
15男女提交47项资助申请 企图骗款387万元
警方经深入调查后,于8月27日及昨日(9月1日),在全港多区采取拘捕行动,合共拘捕13名男子及2名女子,罪名为“欺诈”以及“企图欺诈”,被捕人士年龄介乎31岁至61岁,报称为商人,地盘判头,保安员,退休人士及无业等,他们涉嫌利用虚假资料及文件,合共提交47项资助申请,当中包括38项零售业资助、9项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对房间的申请。申请者讹称有关业务于资助计划订明的指定日期前,已在申报的地址进行独立营运。
是次案件中涉及金额约387万港元,当中有2名被捕人士所提交的3项申请已获批,涉及港币24万元,警方已冻结其中一个涉案银行户口,涉款16万元。叶永林表示,行动中检获一批文件,电脑,手提电话,所有被捕男女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因为一时贪念铤而走险企图骗取资助。根据法例,干犯《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的行使虚假文书罪均为十分严重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
被捕人士五大手法骗取抗疫基金: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何锐娟称,被捕人士的犯案手法可归纳为5大类。
第一:申请人在得悉有关资助计划详情后,随即向商业登记署申请登记新业务,或为旧有业务开多间分店,继而提供虚假资料,声称有关业务或分店于资助计划指定的日期前已开始营运,目的为夸大业务规模去作多些申请。于7月7日被捕姓唐、报称为保安员的男子,于4月下旬的同一时间申请17间美甲店的商业登记,讹称每间分店有5名员工,意图骗取187万元资助。据了解,其中一名申请人以“DLLM”命名公司,惟被揭发从来未有实际营运相关业务。
第二:申请人更改业务性质,以骗取资助。申请人原本有营运生意业务,惟其业务性质并不符合申请资助的类别,于是向商业登记署申请更改业务性质。
第三:申请人提交虚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地址证明、及提供虚假强积金记录,以夸大员工数目以骗取更多资助。有美容院讹称聘请5名或以上的员工,以骗取每间美容院及按摩院10万元的约资助,但有关业务从来没有实质营运亦没有聘用有关雇员。其中一名31岁姓李的、报称为商人的被捕女子,利用其家人曾租用过的物业电费单或煤气单以伪造地址证明,并提交虚假强积金付款结算书,以用作申请9项资助,包括1个零售业、8个美容院的申请,意图诈骗港币88万元。
第四:申请人会将自己租用的单位,分租给不同公司作多项申请,其中一个团伙有5名人士被捕,涉及将一个单位分租给9间店舖用作申请资助,若同一住所有多于一项申请,有关审批部门是不会处理申请,于是申请人会将分租单位作不同命名,涉及骗款达72万元。
第五:申请人透过制作虚假的店舖照片,以证明其业务是有实体营运。
商业罪案调查科督察刘嘉明称,申请人制作虚假照片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方法。
第一:申请人于网上下载或拍摄他人店舖的图片,透过后期修改店舖名称或招牌,以讹称相中店舖为自己的业务。其中一名申请人声称从事钟表、零售生意,于是提交一张图片,惟警方发现,网上有一模一样的图片,而该图片内的钟表店位于泰国,申请人只是下载图片后,将图片中的招牌进行修改。亦有申请人于连锁家品公司拍摄照片、抹去连锁家品名字,加上自己的业务名字等。
第二:有申请人将其业务招牌放置到他人的店舖内,并拍下照片,讹称该店舖为自己的店,其中一名32岁姓柯的被捕男子,以此方法意图诈骗40万元。
第三:申请人将简陋的店舖招牌放在于工厦或住宅拍摄照片。其中一名申请人将一张印有业务名称的A4纸放在住宅铁闸上,当是店舖照片。而被捕人士中一名姓吴的男子,同时申请11间分店资助,并在工厦的门外拍摄印有业务名称的易拉架,意图诈骗88万元。
警方于7月7日破获首宗涉及诈骗基金的案件,于九龙城及观塘拘两名男子,涉案企图诈骗。两名疑犯涉以虚假资料,提交41个资助申请,包括2宗零售业,37宗美容院及2宗派对空间申请,讹称业务于计划订明的日期之前已营业,企图诈骗254万元。而有关申请有提交商业登记,但登记地址无相关的业务进行,或从未被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