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消息﹕逾百万元经本地、海外多个户口 转入涉案团伙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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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前众志成员周庭等10人涉违《国安法》及串谋欺诈被捕一案,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昨交代案情,指有传媒高层透过外国户口向一团伙提供财政支持,而该团伙在《国安法》实施之后仍运作,宣传和积极参与要求外国制裁香港,李指该笔款项“几大笔”,惟未有交代细节。
消息指,该宗案件涉及金额逾百万元,经过多个银行户口,包括外国户口,然后转入有关团伙的户口中,故涉案等人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被捕。

【黎智英被捕】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由昨日(8月10日)上午7时至今,已被扣查超过24小时,今日(8月11日)他被押至西贡游艇会搜证逾一小时。(邓栢良摄)

涉嫌违反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捕的6名男女,包括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其次子黎耀恩、壹传媒集团总裁及财务总裁周达权、前众志成员周庭、民间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前学民思潮成员李宗泽。另外,黎智英长子黎见恩及三名壹传媒集团高层涉嫌串谋欺诈被捕。

黎智英由昨日上午7时至今,已被扣查超过24小时,今日他被押至西贡游艇会搜证逾一小时;周庭的Facebook亦指她仍然被扣留于大埔警署,下午会再次进行查问,未知何时可保释。消息指,被捕10人暂时未获准保释,仍然被扣查。

前众志成员周庭被指勾结外国势力,8月10日晚于大埔寓所被警方拘捕带走。(卢翊铭摄)

百万元款项经多个户口转入涉案团伙

据了解,李桂华昨晚提及“几大笔”的财政支持,金额逾百万元。警方追查发现有一群传媒机构高层透过多个本地及海外银行户口,将一笔款项转入一个团伙,警方怀疑有关团伙的行动违反《国安法》,涉案人士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故昨采取拘捕行动。

根据《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为外国或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实施﹑串谋或收受支援实施以下行为,包括发动战争或以武力威胁中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对特区或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严重阻挠,对特区选举操控、破坏,对特区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通过非法方式引发特区居民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憎恨。违反上述罪名,可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