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警指有团伙要求外国制裁香港 传媒高层财政上支持
警方国家安全处今(10日)拘捕10人,包括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安法》等三宗罪,其两子及4名集团高层同样被捕。国安处亦先后拘捕前众志成员周庭、民间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前学民思潮成员李宗泽。
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交代案情,指国安处早前调查一团伙,其目的是宣传及积极参与要求外国或国际组织制裁香港,调查中发现2男1女在港运行有关组织。警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一群传媒集团高层利用外国户口在财政上支持有关团伙,李形容该笔款项“几大笔”,而该团伙在国安法立法后仍然积极运作,警方遂再拘捕3名男子。警方亦接获投诉指上述传媒集团涉及串谋诈骗,他们以欺诈手段骗取低价使用厂房的权利,并拘捕6男,其中2名男子亦涉违反国安法的上述案件被捕。
李桂华表示,今日上午7时起,国安处及刑事部人员、港岛总部及军装人员,拘捕10人,年龄介乎23岁至72岁,涉嫌干犯国安法、串谋诈骗。
国安处早前调查一团伙,其目的是以宣传及积极参与要求外国或国际组织制裁香港,调查中发现2男1女在港运行有关组织,警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一群传媒集团高层利用外国户口在财政上支持有关团伙,亦该团伙在国安法立法后仍然积极运作,警方遂再拘捕3名男子。警方亦接获投诉指上述传媒集团涉及串谋诈骗,他们以欺诈手段骗取低价使用厂房的权利,并拘捕6男,其中2名男子亦在上述违反国安法被捕。
该组织运作一年 有实际行动令港被制裁
他续指,有关组织运作一年,其行动并不简单,不是单单发文要求外国制裁香港,而是有实际行动令香港被制裁。他指传媒高层以外国户口,财政上支持该团伙,该笔款项“几大笔”,构成勾结外国势力罪名。国安处调查该宗案件约一个月。
警以“双重测试”处理新闻材料
李桂率又表示,由于今日搜查地点为传媒机构,涉及新闻材料,李指他们以“好多心机”作处理,以“双重测试”处理新闻材料。探员在检查证物时,会先了解是否新闻材料。若是新闻材料,即使其适合作证物,警方亦不会检取。警方亦尽量保持厂房正常运作,人流、车流可保持,搜查时亦容许员工继续工作,希望令出版不受到任何干扰。警方亦加派大量人手,希望在极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搜证工作,警方今日在约6小时内完成搜证工作。
李桂华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一条,如果材料用作传媒资料已属新闻材料,警方可容易分辨。警方进入传媒集团搜查,会重视新闻材料的处理。他续指,有画面见到警员翻阅记者台面的文件,他解释,行动前已训示有关人员,提醒他要小心处理新闻材料,要求他确认不是新闻材料后方可考虑是否以证物检走;并提醒他有印公司名称的文件才可能与案有关。故警员进入大楼后便进行检视,惟引起在场传媒不满,李指警方作出适时决定,不欲招惹大家怀疑,令大家知道警方有诚意处理新闻材料,遂向同事称不再搜查该个地区。
李指已几次展示手令
就搜查令一事,李桂华指搜查令是在搜查前已取得,警方亦几次展示手令,包括进入大门时、向不同传媒集团法律代表。警方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取证物是不合理,而检取的证物皆有得到法律代表签署作实,“是完全公开、公正途径”。
因正处理敏感文件 警二楼设封锁区
至于在大楼内的封锁区问题,李指,当时警方在二楼编采区进行搜查,同时批准传媒进行自己的工作。其后警方安排被捕人士到大楼搜查办公室,当时并没有设立封锁线,惟搜查工作进行时,一名职员取相机拍摄,但警方正处理敏感文件,有关文件亦被律师申请作法律专业保障文件,需要特别处理,故不可以予其继续拍摄,因为会影响查案、亦对当事人不利,警方遂建立封锁区。
保安局发言人作回应警方今日的行动及相关调查工作,指不评论个案细节,但必须指出,无人可以凌驾法律。任何人犯法,不论其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警方会果断行动,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针对违法行为,警方有责任全力搜证,按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就处所的搜查,警方按法律及程序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并依照搜查令授权进行搜查。任何有关搜查的申请及行动,警方均按案件的调查需要进行,完全合法、合理。
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随即于警务处成立国家安全处,并积极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保安局全力推动及支持警务处的执法工作,采取合法措施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保障国家安全,让香港重回正轨。
【22:02】李桂华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一条,如果材料用作传媒资料已属新闻材料,警方可容易分辨。警方进入传媒集团搜查,会重视新闻材料的处理。至于在大楼内的封锁区问题,当时在二楼编采区进行搜查,批准传媒进行自己的工作,惟当时警方安排被捕人士到大楼搜办公室,当时没有封锁线,惟搜查工作进行时,一名职员取相机拍摄,但警方正处理敏感文件,亦被律师申请作法律专业保障文件,需要特别处理,故不可以予其继续拍摄,因为会影响查案、亦对当事人不利,警方并建立封锁区。
【21:47】郭嘉铨回应《立场新闻》的提问,称如果个别媒体今日无法进入采访区,可与他联络,并指晚上7时至9时一直与立场记者有联络,他尊重立场的读者,并不存在针对任何媒体。
【21:42】李桂华表示,国安法第38条指境外人士干犯条例,警方亦有执法权,但要考虑是否可行、情报是否坚稳等因素。他指自己是执法者,只看法律及是否有人违法,“如果有人犯咗法,我当然系要执法,我冇得选择。你问我惊唔惊(外国制裁)?我以往系做反黑嘅工作,遇过好多恐吓、好多实际嘅恐吓,咁我惊唔惊呢?我都要做,因为我系一个执法者。”如果是否因处长被制裁而引发今日行动,李指没有关系,不会在两日内执法,“地方、人物都不相近,绝对没有任何连系,同处长、各级官员被制裁,同行动绝对无任何关连。”
【21:36】郭嘉铨称,过去数月经常有穿著黄背心人士,当中包括专业记者,但亦有一些人士作不专业行为,例如在直播镜头羞辱警员、部分更阻碍警务工作、未成年小记者亦在现场,警方希望透过新措施便利传媒采访工作及增加警方透明度,今次是首次进行有关措施,希望在聆听传媒声音后作出优化。
【21:32】李桂华表示,有关组织运作一年,其行动并不简单,不是单单发文要求外国制裁香港,而是有实际行动令香港被制裁。他指传媒高层以外国户口,财政上支持该团伙,该笔款项“几大笔”,构成勾结外国势力罪名。国安处调查该宗案件约一个月。
【21:26】就搜查令一事,李桂华指搜查令是在搜查前已取得,警方亦几次展示手令,包括进入大门时、向不同传媒集团法律代表。警方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取证物是不合理,而检取的证物皆有得到法律代表签署作实,“是完全公开、公正途径”。至于新闻材料的处理问题,他指有画面见到警员翻阅记者台面的文件,他解释,警员与一般检取证物的情况不同,因行动前训示有提醒他要小心处理新闻材料,要求他确认不是新闻材料后方可考虑是否以证物检走;并提醒他有印公司名称的文件才可能与案有关。故警员进入大楼后便进行检视,惟引起在场传媒不满,李指警方作出适时决定,不欲招惹大家怀疑,令大家知道警方有诚意处理新闻材料,遂向同事称不再搜查该个地区。
李桂华表示,国安处早前调查一团伙,其目的是以宣传及积极参与要求外国或国际组织制裁香港,调查中发现2男1女在港运行有关组织,警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有一群传媒集团高层利用外国户口在财政上支持有关团伙,亦该团伙在国安法立法后仍然积极运作,警方遂拘捕3名男子。警方亦接获投诉指上述传媒集团涉及串谋诈骗,他们以欺诈手段骗取低价使用厂房的权利,并拘捕6男,其中2名男子亦在上述违反国安法被捕。
由于今日搜查地点为传媒机构,涉及新闻材料,李指他们以“好多心机”作处理,以“双重测试”处理新闻材料。探员在检查证物时,会先了解是否新闻材料,若是新闻材料,即使其适合作证物,警方亦不会检取。警方亦尽量保持厂房正常运作,人流、车流可保持,搜查时亦容许员工继续工作,希望令出版不受到任何干扰。警方亦加派大量人手,希望在极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搜证工作,警方今日在约6小时内完成搜证工作。
郭嘉铨表示,警队尊重采访自由及权利,在切实可行及不影响警方行动下,尽量便利传媒采访工作。鉴于平衡行动效率及采访权利,警方会设立封锁区,并派出传媒联络队在封锁线外协调传媒工作。今日因公众对将军澳行动的关注,公共关系科积极与前线负责行动的指挥官沟通,希望得到他们的信心,以传媒联络队的协调,让部分传媒工作者进入封锁区进行近距离采访,以增加警务工作透明度。
对于今日港台、外媒等传媒不可进入采访区,郭回应指,警方一般安排传媒在封锁线外采访,惟知道今次事件公众关注,故警方试行新措施,安排部分传媒进入封锁线内采访,过程中警方要考虑行动性质、案件内容、地理环境及风险评估,传媒进入封锁区不会阻碍前线工作或构成危险,希望安排传媒近距离采访,增加警务工作透明度。他解释部分传媒不获进入采访,他解释是为了取得平衡,今日已有15间包括报章、电视台、电台入封锁区采访,惟技术上会进行改善及聆听传媒意见,警方亦有透过社交媒体发布资讯,并有联络各传媒的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