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海关联手两日两破走私案 检$1370万花胶鱼翅等货物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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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及海关继周一(3日)联手在大屿山北海面缉获逾1800万元怀疑走私案后,于前日(5日)及昨日(6日)再携手在香港西北及西南水域侦破两宗利用快艇走私案件。两日的行动中共检获市值约1370万元的怀疑走私货物,包括海味、酒类、保健产品、金器、电子产品、化妆品及衣物用品,其中包括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管制的鱼翅及花旗参。

水警及海关展示搜获的走私货物。(警方提供)

前日及昨日晚上,水警西分区及小艇分区分别与海关人员于屯门内河码头及大屿山塘福码头,发现不法分子均利用货车将走私物品搬运到快艇,企图将货物运往内地。行动中共检获一辆中型货车、一辆轻型货车,以及一批走私物品,包括海味(花胶、燕窝、鱼翅、花旗参)、酒类、保健产品、金器、电子产品、化妆品及衣物用品,估计市值约1370万元。其中检获的部份鱼翅及花旗参,经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检验后,证实为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下受管制物品。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未按照《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定而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录I 的濒危动植物,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