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40宗爆窃案赃物流向 揭集团成员清洗犯罪得益再拘7男女 

撰文: 余睿菁 陈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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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年4月在油麻地弥敦道拘捕1名干犯多宗爆窃案疑犯后,追查疑犯赃物赃款的流向,揭发有人为1个爆窃集团成员,疑将犯罪得益交予同党接赃及漂白,警方一连两日采取行动,分别在九龙城、旺角及深水埗拘捕该爆窃集团的7名年龄介乎25至65岁男女成员,涉嫌处理赃物及清洗28万元黑钱,被捕人士现仍被扣留调查。据了解,该爆窃集团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涉及葵涌、东、西九龙区共40宗案件。

警方在34歳男疑犯身上搜出多件爆窃工具。(余睿菁摄)

西九龙总区刑事总部重案组第三队总督察陈启泽交待案情时指,警方于今年4月5日清晨在油麻地进行反爆窃行动,在弥敦道525至543号一幢商住两用的大厦一单位拘捕一名34歳姓林男子,涉嫌爆窃上址一个住宅单位,警员在他身上搜出多件爆窃工具。其后,警员在该名男子在深水埗一酒店的房间据点内,寻回多宗爆窃案的失物。经深入调查后,警方发现总值约40万元的失物,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与发生于葵涌、观塘及西九龙约40宗爆窃、盗窃、抢劫以及以欺骗手段获得财产案有关。

警方展示近40宗爆窃案的失物,当中包括1批吊饰。(余睿菁摄)

西九龙总区刑事总部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透过追踪男疑犯的转帐纪录,相信他曾利用犯案得来的一张银行卡及8张支票,将户口内约28万4千5百元转入至他人的银行户口来清洗犯罪得益。警方锁定5男2女,于昨(23日)及今日在九龙城、旺角及深水埗拘捕该6名爆窃集团成员,年龄介乎25至65岁,涉嫌洗黑钱,初步调查相信他们为涉案户口的持有人。此外,人员今日在旺角染布房街一单位内拘捕了1名25岁姓黄本地女子,并检获3件与案有关的卫衣,她涉嫌处理赃物被捕。被捕人士现正被扣查当中。至于早前被捕34岁男疑犯则被控9宗爆窃以及1宗外出时藏有盗窃工具,现正还押于惩教所,将于8月1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吁市民,不应为获取报酬或任何原因,被不法分子利用去处理任何不明来历的金钱。“洗黑钱”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