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游行|防暴警遇袭遭刺伤 警上门拘2名逃捕学生

撰文: 邓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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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首个七一,民阵申请游行被警方反对,但仍有大批人士于铜锣湾一带聚集及游行。当日下午,1名防暴警察于高士威道近皇仁书院对开位置欲拘捕示威者,却反遭多名示威者袭击,左臂受伤流血。警方今日再拘捕2人,分别17岁姓罗及19岁姓周男子。据悉,前者是当日被防暴警首先制服的红衫青年,后者则怀疑是协助前者逃脱的被捕者,他们涉嫌“非法集结”及“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据了解,罗是港岛区一间名校中六级学生,周则是浸会大学1年级学生。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署理总督察伍均霖交代案情。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署理总督察伍均霖表示,警方经连日调查,今早采取行动到调景岭及东涌,上门拘捕17岁姓罗男子及19岁姓周男子,2人均为学生,并涉嫌于7月1日干犯“非法集结”及“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案件仍在调查中,2人正被拘查,警方不排除再有人被捕。据了解,警方循闭路电视追查。罗是港岛区一间名校的中六级学生,周则是浸会大学1年级学生。

伍均霖指,当日下午4时许,铜锣湾有大批人士非法集结,其后有警员在高士威道近皇仁书院对开位置制服17岁罗男,而19岁周男则上前拉扯,2人最终成功逃离现场。伍均霖指,警方会调查2人与刺伤警员的疑犯关系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8条,干犯非法集结,最高可被判处监禁5年;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6条,干犯故意阻挠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最高可被判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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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在今年7月1日下午4时许,有示威者于近中央图书馆高士威道设防线,警方其后到场驱散。当时1名防暴警正将1名红衣男子制服,其间多名示威者上前施袭,1名穿啡色背心的男子尝试将红衣男拉走,另有示威者分别用手及雨伞袭击警员。其后1名戴鸭咀帽男子手持1支疑似黑色柄尖器,刺向警员左上臂后方,警员倒地后红衣男逃去,后来警员被发现手臂受伤淌血。

刺伤警员的24岁男子事后在机场被警方拘捕,被控以一条“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伤人”罪,另有5男2女涉嫌协助24岁男前往机场,均被控“协助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