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警方消息:“七一”严厉执法 举港独旗即违国安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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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已正式刊宪并即时生效,警方设立专门处理维护国家安全事务部门,以办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由于法例已生效,警方将针对日后各种公众活动执法,包括明日民阵发起、但遭警方反对的七一游行。
消息指,如果在集会、游行中舞旗、叫口号及演讲,而内容明示或暗示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例如举港独旗、叫“香港独立”等口号,甚至煽动台独、藏独、疆独等,皆属违法。警方会在现场录影及搜证,可行情况下会作出警告,要求在场人士听从指示。警方亦可以作即时拘捕,而拘捕前不一定需要预先作出任何警告。

消息指,法例已正式刊宪生效,如遇到任何违法情况,警方会即时执法。警方现时会就公众集会、游行的情况执行《港区国安法》,包括在上述活动中舞旗或横额、叫口号及组织者演讲,如果行为有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目的或意图,例如挥舞的旗帜及横额,涉及港独、香港蓝白旗、“香港独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香港独立、民族自强”等图案、字眼,即属违法。

而且由于《港区国安法》是指任何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如果旗帜及横额的内容明示或暗示“香港独立”或“香港建国”,亦属违法。此外,任何其他分裂国家的旗帜,包括台独、藏独、疆独,亦属违法。

现时警方在集会、游行的现场发现有煽动及教唆分裂及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时,会在现场现场录影及搜证,有需要时会作出警告,要求在场人士听从指示。消息人士强调,拘捕行动前,警方不一定需要预先作出任何警告;如果情节严重,警方会视乎现场情况作出即时拘捕,警方保留日后作出拘捕的权力。

警方备“紫色”警告旗帜 

警方将会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额及口头警告,警告现场人士有可能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有机会违反《港区国安法》,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至今早,有警员备有新的紫色警告旗帜,旗帜内文字曝光,分别以中文及英文列明内容,内文提及:“这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额/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港区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港区国安法》正式刊宪并即时生效,警方在处理公众游行集会时,如发现有煽动及教唆分裂及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有权不警告及即时拘捕。(资料图片)

警务处在《港区国安法》正式刊宪并即时生效后,亦发布新闻稿回应。警务处表示,《港区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警务处会根据《港区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责无旁贷,定必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区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