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偷运囚犯口罩离收押所 警拘区议员方浩轩、议助及在囚男子

撰文: 朱雅霜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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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23日)拘捕3名男子,涉嫌“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引进监狱”,当中包括24岁区议员、21岁议员助理及39岁在囚人士。警方表示,有人对政府派发予在囚人士的口罩有意见,在公务探访期间,企图将1个口罩偷运离开荔枝角收押所,遭惩教人员揭发被捕。消息指,元朗区议员方浩轩涉案被捕。
今日晚上9时53分,方浩轩于Facebook表示“平安回家中,抱歉让大家担心,电话被(没)收”。

警员展示区议员在公务探访期间,企图从枝角收押所运走的同款口罩。(余睿菁摄)

消息称,被捕区议员为元朗区议会十八乡中选区的方浩轩及其21岁姓蔡助理,而涉案39岁姓吴在囚人士,则因涉去年10月于元朗损坏两间酒家地毯,及11月于元朗涉管有汽油弹,被控刑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被扣押。而在昨日公务探访期间,涉案区议员与在囚人士获安排在独立房间内会面,因应疫情桌面设有胶片分隔,但双方仍有可能接触。惩教署人员留意到有人把1个胶袋交予来访的区议员,内有1个口罩。

根据现行惩教署条例“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引进监狱”,除非根据《监狱条例》第25条下订立的规则授权或获署长授权,否则任何人不能把任何物品引进或携离监狱,一经定罪,可处第1级罚款及监禁3年。

消息指,元朗十八乡中区议员方浩轩被捕,涉嫌“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引进监狱”。(资料图片)

负责案件的深水埗警区重案组第1队主管陈文静表示,事件在昨日发生,有人以公务为名探望在囚人士期间,企图将1个包装袋偷运出荔枝角收押所,内有装有1个政府派发予在囚人士的口罩,惩教署人员发现事件,其后将涉事者拘捕。

陈文静称,调查后有理由相信,有人对政府派发予在囚人士的口罩有意见,包括产地,其意图仍在调查中,根据惩教署目前资料,涉案区议员探望涉案在囚人士仅1次。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会拘捕其他人士。

陈文静指,案中有公职人员以公务为名,在知悉有关法例而以身试法,警方对该行为表示失望。

惩教署总惩教主任(审校及保安)冯振远表示,署方早前接获情报,指有在囚人士透过公务探访,将物品交予前来探访的人士。昨日3名涉案人士在独立房间会见时,惩教署职员透过闭路电视监察过程,其间揭发事件,将案件交予警方情况。

冯振远补充指,惩教署所使用的口罩均由物流署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