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只获救绿海龟放归大海 渔护署植入芯片置卫星追踪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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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今(22日)于香港南面水域放流7只绿海龟。其中3只绿海龟为渔护署早前的执法行动中所检获,而另外4只则分别于榕树凹、大浪西湾及乌溪沙附近水域救获。7只绿海龟其后于海洋公园暂住,由海洋公园的兽医进行详细评估,并接受持续观察和护理,经评估健康良好后,适宜重回大海生活后,今日被放回大海。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今日放流的7只绿海龟现时体重为7至48公斤不等,背甲长度则为39至76厘米。7只绿海龟经海洋公园兽医评估其健康良好,适宜重回大海生活。署方感谢海洋公园一众兽医及职员照顾有关绿海龟。
回归大海前,渔护署替绿海龟植入芯片及扣上合金标志,方便日后辨识身分,并在绿海龟的背甲上装上卫星追踪仪,追踪牠们在海洋的动向及觅食地的位置,搜集数据,从而制定适当的存护措施。渔护署会与各地的保育机构分享所得资料,让各地更有效合力保护绿海龟。
绿海龟属于全球濒危的物种,并且是目前为止唯一在本地繁殖的海龟品种。在本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海龟)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捕猎、蓄意干扰、管有、售卖或出口海龟(包括巢和蛋),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此外,所有海龟品种亦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在香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监禁10年及充公有关物品。
渔护署呼吁,市民如发现海龟的踪影或涉及海龟的涉嫌违例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