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理大学生会放置石膏像 指校方擡走致损毁 不排除索偿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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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学生会今(13日)发文指,日前于校内大楼放置与反修例活动相关的石膏像,校方今日在未有知会学生会的情况下,派员擡走石膏像,造成石膏像严重损毁。学生会对事件予以最严厉的谴责,亦指不排除以司法程序向校方索偿。

理大学生会指校方在未有知会学生会的情况下,派员搬走石膏像。(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 hkpusu fb图片)

理大学生会今午在Facebook专页发文,提及修例事件一周年,有理大学生制造了一个石膏像,并在学生会同意及支持下,于前日(11日)清晨把石膏像放置学生会大楼内,并用围板封住,至昨日(12日)于学生会大楼公开展出。

至今日下午约3时,理大校方在未有知会学生会的情况下,安排保安及校方人员强行擡走石膏像,并引致石膏像严重破坏。学生会对学校粗暴破坏学生会的展品予以最严厉的谴责,要求校方作出赔偿、公开移除原因并道歉,亦不排除以司法程序向校方索偿。

理工大学回应指,就理大学生会于VA大楼摆放物品事宜,校方表示任何人士或团体使用校园空间或设施,均须得到校方同意,未经校方同意而摆放的物品,校方有权移走。就今次事件,校方认为该物品所表达的信息会引起不安情绪,不应将其摆放在校园内。校方曾就此事与学生会沟通,要求他们从速搬走该物品,惟物品未被及时移走,故大学认为有必要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