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本月反私烟行动共检1200万元货 拘74人最老81岁、最细15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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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5月份展开大规模反私烟行动,采取全港性及全方位搜查,打击不同层面私烟活动,共检获约450万支怀疑私烟及怀疑未完税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加热烟),市值约1200万元,行动中共拘捕买家及卖家共74人,最细15岁和最老81岁。

香港海关由5月1日至昨日(28日)于全港各区展开代号“飞鹰”的大型反私烟行动,以全方位的执法策略从不同层面打击私烟活动,包括跨境走私、贮存分销及贩卖等。行动中,海关共侦破94宗案件,检获约350万支怀疑私烟及约100万支怀疑未完税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加热烟),估计市值约1200万元,应课税值约850万元,共拘捕61男13女,介乎15至81岁,当中包括22名私烟卖家及25名买家。

94宗案件中,有36宗属走私层面,海关人员共检获约320万支怀疑私烟及约90万支怀疑未完税加热烟,当中有33宗是利用邮包进行走私,而另1宗以海运货柜走私的案件,则检获数量最多的怀疑私烟,海关人员于5月18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1个入口货柜内检获约220万支怀疑私烟。   

另有11宗是贮存分销的案件,海关人员于铜锣湾、柴湾、深水埗、观塘、将军澳、沙田、荃湾及屯门检获共约27万支怀疑私烟及约8万支怀疑未完税加热烟。

余下47宗案件涉及贩卖私烟,海关人员共检获约2.5万支怀疑私烟及约400支怀疑未完税加热烟。

海关表示,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含烟草成分的加热烟均属应课税品,并受《条例》所规管。任何人士非法管有、售卖或购买应课税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

香港海关特别提醒市民,买卖私烟同属违法,海关人员会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各类型私烟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