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袭大屿】塘福海岸保护区被霸官地建停车场 3年扩一倍面积

撰文: 蔡正邦 黎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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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塘福海岸保护区3年前被人填土建停车场,《香港01》近日再到现场视察,发现泥头范围大幅扩展,更无视地政署竖立的“政府土地”告示,肆意在官地堆泥。一直关注大屿山生态的地区人士解释,海岸保护区虽为规划署拟定的土地用途,但大屿山南岸、大澳市中心无纳入具执管权力的“发展审批地区图(DPA),规划署无法就倒泥活动执法,此政策漏洞一直未堵塞。

(01美术制图)

填土建停车场 3年来变本加厉

大屿山为香港最大岛屿,绿树林荫犹如“市肺”,是港人假日亲近大自然的热门选址。随着大屿山旅游业发展,一些郊游设施及相关配套需求增加,填土堆泥频生,甚至有霸占官地的情况。《香港01》3年前报道,塘福巴士站旁边私人停车场旁边一处私人土地及毗连官地,被人堆放泥头及沙石。3年后,记者再到塘福航拍,发展泥头范围大幅扩展,更无视地政处竖立的“政府土地”告示,肆意在官地堆泥。

对比航拍图片,停车场后方属海岸保护区的土地,一直向海边伸延发展,更已经平整,部分用作停车场。卫星图清晰显示该处2017年开始扩展,每年开拓一片土地,2019年停车场加盖,至2020年2月变化惊人,一大幅绿色植被被夷为平地,顿成黄土,面积之大与原本停车场相若。整个停车场面积达3,130平方米,约一个硬地足球场。

查册资料显示,该片土地由耀崎有限公司在2000年向夏姓人氏买入,作价5万元,此公司登记地址在梅窝。该地作为海岸保护区为何有地主?守护大屿山联盟召集人谢世杰解释,港英政府在1899年大规模土地测量,丈量原居民农地,而农地之间一些无人使用的土地则纳为官地。到1970至80年代才开始规划土地用途,由于先有地主后再规划,所以郊野公园内有私家地,塘福这幅海岸保护区用地也夹杂私家地和官地,私家地发展不时波及官地。

守护大屿联盟就塘福海岸保护区官地堆填事件去信多个地府部门,包括环境局、可持续大屿办事处及地政处等。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可持续大屿办事处综合各部门回复联盟指,现场视察所见,上址涉及私人及政府土地,有土地平整工程,另有部份已用作停车场。规划署则回复,上址在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划作“海岸保护区”地带,而在“海岸保护区”进行任何填土或挖土工程,须取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而署方没有收到在有关地点与停车场及填土工程有关的发展建议或规划申请。但由于有关地点不属发展审批地区图覆盖的范围,规划监督在该处没有执管权力。

政府漏洞致大屿山棕地化

谢世杰指出,大屿山土地管理漏洞多年未堵塞,绿化带变相“棕地化而不可执法。”他解释根据现时的规划条例,由于大屿山大部份规划早于1980年代订定,只有分区大纲图,“(规划署)只有规划但没有规划权,而‘生发案’ 政府败诉,所以在农地上没有构筑物,地政又奈佢唔何。加上是旧批地,环保署的废物弃置条例只管随性废料的弃置,倒泥又唔关佢事,即使废物弃置,也只是一个通知制度,没有审批或拒绝权力。”犹如无政府部门规管。

规划署的回复提及“发展审批地区图(DPA)”,发展审批地区图是受《城市规划条例》保障,具执管权力。但大屿山南岸、大澳市中心仅纳入制定规划土地用途的“分区计划大纲图(OZP),而非发展审批地区图,所以正如署方回复:“在该处没有执管权力。”无法就倒泥活动执法,而此政策漏洞一直未堵塞。

“生发案”在80年代初发生,港英政府败诉,地政总署再无法监管私人农地的用途,导致农地上露天车场大幅增加。当时时任乡议局主席刘皇发旗下的“生发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在扫管笏一块农地摆放建筑钢条但被政府拒绝申请,生发控告政府,更上诉至英国枢密院。法院判政府败诉,称地契只是列出土地用途纪录,不能限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