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机闯沙田马场 赛事期间半空低飞 保安报警

撰文: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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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时许,沙田马场第七场1600米草地赛事进行期间,一只航拍机闯入赛道半空,一度低飞,马匹跑近后,飞离赛道,未有影响赛试进行。一众主持人重温比赛画面时,惊觉画面中有航拍机,“有只航拍机?”、“我初时以为喺地下,点知跑跑吓发现原来喺天空!”
警方于下午3时49分接获相关报案,保安指一名男子在沙田马场一带玩航拍机,但由于无对赛试造成影响,事件列作杂项。

一只航拍机闯入赛道半空,一度低飞。(马会赛试片段截图)

根据《1995年飞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48条订明,任何人士不得罔顾后果或疏忽地引致或容许飞机(包括无人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违者可遭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及监禁2年。放飞重量不超过7,000克(不计燃料)的无人机系统作非出租或受酬用途(例如闲暇活动),无需向民航处申请。然而,无人机系统操作员须遵守相关法例及民航处所制定的无人机飞行安全指引。

一只航拍机闯入赛道半空,一度低飞。(马会赛试片段截图)

民航处操作无人机的一般安全操作指引指出,除非获民航处许可,不得在机场及飞机升降航道范围附近放飞无人机系统,包括:香港国际机场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维多利亚港一带及沿岸地区、石岗一带等。此外,不得在人多及挤迫的地方上空放飞无人机系统;不得飞越或飞近任何与之碰撞时会产生危险的物体或设施,亦不得飞越或飞近任何设施而影响或可能影响该设施的秩序和纪律及对该设施的管制。

除了近年兴起的航拍机“入侵”外,马场亦曾发生跑道被人潜入、甚至安装毒针企图伤马的严重案件。2007年3月,跑马地马场的1200米赛事起步点,被发现安装了可疑装置,相信为有人装设了气体压缩装置,待赛事期间马匹跑过时,遥控发射“毒针”。警方重案组人员亦搜获一些钢针,而针头亦被涂上一些怀疑药物。赛马会曾就事件悬红100万元缉拿匪徒,但至今仍未破案。

大约2年后,2009年2月,马会保安员发现2名男子,携带手套、尺及电筒等工具,于深夜时份闯入跑马地马场跑道,一度以为又有人设置毒针装置。2人被警方拘捕后,有人声称自己是前马评人及马会前职员,潜入马场只为获取数据。涉案的马评人为马庆杰,有“数据王”之称号,据知有人进入跑道,目的为量度跑道及装置的数据,以研究是否影响马匹在赛事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