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记拘3男检枪械、空弹壳 包括气枪店职员 李桂华﹕有高度危险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的探员昨日(20日)进入沙田广源邨单位搜查,区议员报称接获街坊投诉而登门了解,惟未获理会,最终警方在屋内检走证物,并拘捕一名男子。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今(21日)交代案件表示,O记昨日起针对无牌枪械及子弹进行调查,并突击搜查11个单位,拘捕3名男子,年龄介乎23至63岁,分别是工人、气枪店员工,涉嫌“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警方检获空弹壳、原部件制成枪械、枪械部件等证物。被捕人士与Wargame发烧友有关,检获的原部件制成的枪械用途有高度危险,甚至作简单改动后可发射弹药,对香港治安构成潜在危险。李又指,警方搜查时,有区议员拍门要求入屋,并召救护员到场,“构唔构成浪费公众资源,大家自己可以衡量。但我相信当时他(拍摄人士)唔会觉得入面有人受伤。”。
李桂华表示,警方检获检获26枚空弹壳、由原部件制成的3枝长枪及2枝短枪、3件枪械部件、6个胡椒喷雾器、1个枪用灭声器及3个军用夜视镜。警方亦检取3部电脑和其他相关物品,以追查枪械的来源及用途。而检获的原部件皆为真枪部件,是否组成后是否可以发射,则有待枪械专家确认。至于检获的证物中,有2个夜视镜是在气枪舖检获,根据香港法例60章,输入战略物资,例如军用夜视镜需要持牌,如无牌输入可判监2年及罚款5万元,警方会循进口方面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238章《枪械及弹药条例》第2条,可喷出液体的胡椒喷雾器、枪械原部件、灭声器、空弹壳皆可列作枪械及弹药,藏有上述物件,一经定罪,最高14年监禁及10万元罚款。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他续指,原部件及空弹壳经改制后可能变成杀伤力强的武器,故警方十分留意,并会加强执法。
警拎手令调查广源邨单位 被拒人屋遂破门
至于昨日广源邨的调查情况,李桂华指昨日下午5时,探员持法庭手令到目标单位进行搜查,惟户主拒绝开门,故警方强行入屋。至下午5时45分,有自称区议员人士要求警方开门,不断拍门,之后单位外开始有人聚集,故通知环头派军装警员到场支援。
期间,约6时09分,一名自称大律师的女子要求见屋内人士,但未有交代要见何人。当时警员曾问屋内被捕人士是否需要大律师,被捕人士拒绝,故警方按一般工作程序详细纪录上述情况。
被捕人士两度拒见大律师代表
其后,警方押同被捕人士回就近警署,大律师再度要求会见,警方再问被捕人士是否愿意,并带同他出去见值日官,被捕人士再称不需要大律师代表。李表示,过程中,不构成警方不容许被捕人士见法律代表,警方亦会提供律师名单予被捕人士选择。
他又指,有片段可见,曾有救护人员登门了解,相信是拍摄人士早前已召救护人员,李称﹕“构唔构成浪费公众资源,大家自己可以衡量。但我相信当时他(拍摄人士)唔会觉得入面有人受伤。”。
李桂华﹕区议员亦应关心保安员安全
对于有人追打及起飞脚踢向保安员,李表示﹕“区议员能咁关心区内事情,亦应关心保安员安全,遇到咁嘅情况有人聚集,叫佢哋(现场人士)平静啲、克制啲,而唔系向屋邨追打其他人。”。
其中一间位于旺角洗衣街的气枪店职员指,警察曾到场搜查,没有检走任何东西。职员称认识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指其格不极端,不认为会做危险事情。而另一间位于烟厂街的气枪店职员则指,与其中一名被捕人士认识5至6年,指其为人友善,对他被拘捕感意外,“可能帮人帮过界”。
事发于昨傍晚近6时,有便衣警员进入广源邨广橡楼5楼一个单位调查,有街坊报称听到单位内有作呕声及撞门声。沙田区区议员廖栢康及其助理到场拍门,要求了解事件,但有人打开门隙,表示警方正办事后关门。其后先后有律师、救护员及消防员到场,皆未能进入单位。半小时后,有多名军装警员到场,将围观人士分隔,并要求区议员后退。晚上8时许,便衣警员从单位内搬走部份证物,并将一名男子蒙头带走。
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大批群众在大厦地下聚集,其后有人与一名姓柏(66岁)保安员发生争执,有人更从后飞踢保安员。保安自行报案及送院,案件列作“普通袭击”处理,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