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署一名警长 涉妨碍司法公正被捕 被指策划月中汽油弹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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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警署一名警长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他被指“自编自导”本月中区内一宗汽油弹案,案件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调查。
据了解,被捕的警长38岁,驻守葵涌分区特遣队,将被停职。有人被指有份策划、安排其他人摆放汽油弹,以及时“侦破”案件。

警方于4月13日拘捕一名男子。(资料图片)

《香港01》就事件向警方查询。警察公共关系科回复指,警方在调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间,怀疑有人妨碍司法公正,遂展开调查。经调查后,警方今日(4月20日)在秀茂坪区拘捕一名38岁男子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跟进。被捕男子为一名警务人员,并将会被停职。警方重申,警队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进行刑事调查及纪律覆检。

警方于上周一(4月13日)晚上,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21岁大专生,从袋中搜出2枝汽油弹。他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于上周四(16日)被押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据悉,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警方正评估今次警务人员被捕事件,对上述案件有否影响。消息称,警方在调查汽油弹案时,接获线报指,怀疑当中有警务人员安排他人摆放汽油弹,再“及时”作出拘捕。

警方于4月14日表示,葵涌分区特遣队人员,于13日晚上约8时50分,在葵芳邨一带进行反罪恶巡逻期间,发现1名男子形迹可疑,并将1个手提袋放在葵芳邨葵正楼外一张石台上后离开。人员随即上前截查,并在遗下的手提袋内发现2支怀疑汽油弹。经初步调查,该名21岁男子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人员跟进调查。

香港警察的特遣队(Task Force)队员,通常穿便衣执勤,但他们并非俗称CID的刑事调查队人员。特遣队队员本身为军装警员,只是因应不同任务而穿便衣。他们通常由指挥官调配,执行区内一些反罪恶任务,如针对爆窃、扒手、甚至风化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