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李柱铭称与年轻人同走民主路感骄傲 邓炳强﹕应感羞耻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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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18日)日拘捕15人,包括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5人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其中5人亦涉嫌“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被捕,当中包括资深大律师兼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81岁的他是首次被捕,他获准保释后称不后悔,又表示为有机会与优秀的香港年轻人同行民主路感到骄傲。
今晚8时许,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联同食环署人员,在旺角弥敦道一带巡查食肆。他事后会见传媒,谈及警方今日的拘捕行动时,不点名指有法律界祟高地位人士获保释后,称与年轻人同走民主路感骄傲,邓批评他应劝年轻人守法,而且不应感骄傲,而应感到羞耻。邓炳强指警方作出检控时要视乎证据,不会理会被捕人士背景或身份多高,强调警方不会惧怕执法。

李柱铭下午离开中区警署。他指是次首次做被告,但并不后悔。(罗国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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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警方执法不会理会被捕人身份地位

晚上9时许,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旺角警署会见传媒,他先讲述晚上巡查食肆的情况。其后,记者问及警方今日的拘捕行动,有人指是为了打压民主派游行集会自由,邓炳强表示,警方作出检控要视乎证据,执法不偏不倚、无畏无惧,警方不会理会被捕人士背景或身份多高,“亦唔会理佢系咪能控制传媒抹黑警队,或者煽动仇恨,孤立警队”,警方不会惧怕执法。

另外,邓炳强指有人今日将犯法责任推予他人,对此感担忧,“好多时犯法后,有人走出嚟讲唔关佢事,系政府错,令好多年轻人被鼓动,令香港整体的守法意识减低”。他指其中1名被捕人士在法律界有祟高地位,保释时向大众称与年轻人同行感骄傲,邓表示感到惊讶,“作为资深法律人士,应该劝年轻人守法,竟然继续鼓励年轻人犯法,我唔觉得要感骄傲,应该要感到羞耻”,警方会深入调查犯罪案件,不论案件事隔多久,只要有证据便会作出拘捕,“如果唔想畀人拉,就唔好犯法”。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晚上会见传媒。(余睿菁摄)

否认配合中联办打压泛民主派立法会选举

记者问及警方拘捕行动是否配合中联办打压泛民主派在9月的立法会选举,邓炳强否认,并指拘捕基于是否有人犯法及有无足够证据,被捕人的罪名涉及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事件,而案件发生已一段时间,取证及与律政署咨询意见需时。

警方今日拘捕及将会拘捕的人士合共有15人,分别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何秀兰、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民主党前主席杨森、陈皓桓、社民连主席黄浩铭、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葵青区议会主席单仲偕、支联会秘书蔡耀昌、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兼大律师吴霭仪。他们全部人涉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分别与在8月18日于港岛“流水式”集会、10月1日游行,以及10月20日的九龙区大游行有关,合共50项罪名。

另外,警方就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游行,有人在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发起非法集结,拘捕其中5人,分别是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何秀兰、陈皓桓,5人合共8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