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公仔机店如常摆放飞机杯、按摩棒 律师解释为何触犯法例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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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搜查葵涌及荃湾三间夹公仔机店舖,并以涉嫌“展示不雅事物”,拘捕3名男子,检获150个成人用品。记者发现市面有个别夹公仔机店舖亦以成人用品作招徕,吸引客人,有店舖会以一块红布另僻小空间摆放“夹成人用品机”,上面写有“18岁未满,进入禁止”等字眼。不过有律师认为,负责人首先有责任遮盖淫亵或不雅的部份,另外此类店舖多数无人看管,难以查阅顾客是否年满18岁,亦有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翻查网上资料,其实坊间不少夹公仔机店舖都以成人用品作招徕,记者实地视察其中一间夹公仔机店舖,该店设有多台夹公仔机,大部份是用作夹正常的公仔、玩具,店舖尽头有一处以红布间开,红布写有“18岁未满,进入禁止”字眼,背后正是一台“成人用品机”,机内摆放了“飞机杯”、按摩棒、安全套等用品,并标榜货品由日本直送。不过现场所见,相关成人用品产品的包装未有裸露或露出男性或女性性器官部份。
黄国桐律师表示,坊间所见的成人用品,其包装、封面多有淫亵及不雅的画面,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产品遮盖裸露的部份,并应贴上警告字眼。另外,夹公仔机店舖多是无人看管,即使用红布作间隔也没有意思,因最终都没有人会检查顾客的身份证,以确定其是否年满18岁,这意味着所有人均可接触到淫亵或不雅的物品,店舖负责人便有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根据香港法例《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任何人展示不雅事物,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不雅物品,均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40万元及监禁12个月;第2次或其后定罪,最高可被罚款80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