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葵芳站职员被针筒拮颈 3男女被捕 警﹕Tg群组宣扬滋扰职员
撰文: 黄廸雯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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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下午5时许,葵芳站一名男职员查票期间,被一名男子以针筒拮颈受伤,疑犯其后跳闸逃去。男职员受伤送院,警方指幸针筒刺入时针弯曲,未有深入刺进职员体内。警方今早(27日)分别于葵涌、将军澳及秀茂坪拘捕涉案2男1女,涉嫌“伤人”。
警方指,施袭者电话有Telegram通讯程式,内有群组宣扬乘搭港铁不购票或对港铁职员进行滋扰,相信施袭者随身携带针筒,用以袭击港铁职员。
新界南总区刑事部史广鸿总督察表示,当日葵芳站有3名港铁职员进行查票工作,其间截停一名使用长者八达通入闸的女子,调查期间女子的男友人走近旁听,之后突然有另一名男子出现,用一支13厘米长的针筒拮向一名港铁职员颈部,施袭者及该对男女之后跳闸离去。
警方经深入调查,今早分别于葵涌、将军澳及秀茂坪拘捕2男1女,他们涉“伤人”,另检获施袭者犯案时衣著。涉嫌施袭的男子35岁,报称无业,另外2名被捕人士分别为一名报称任职售货员的22岁女子,及一名报称任职速递员的23岁男子,警方正调查3人关系。新界南总区刑事部梁国荣警司表示,调查期间发现施袭者电话有Telegram通讯程式,内有群组宣扬乘搭港铁不购票或对港铁职员进行滋扰,相信施袭者随身携带针筒,用以袭击港铁职员。
警方指出,“伤人”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惟因此案情严重,警方不排除会控告更严重的罪名。梁国荣警司续指,幸针筒刺入时针弯曲,未有深入刺进职员体内,警方将会搜集更多证据以作检控。
警方提醒,市民乘搭港铁应遵守《香港铁路条例》,包括缴付足够车资、不要跳闸及不要妨碍列车正常运作。另在盗窃条例中,亦有一条“应付款而不付款而离去”罪,警方在不同案例中,会考虑以其他罪名加以检控违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