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屿山检控电动单车 扣验4车拘4男女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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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持续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今日(10日)于大屿山及吐露港公路拘捕4人,扣查4部电动单车。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今日中午于大屿山展开行动,拘捕2男1女,年龄介乎31至56岁。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人员,则在吐露港公路单车径拘捕一名38岁姓陈本地男子。被捕4人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无牌驾驶、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他们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4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行动中,警方共扣查4部电动单车。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