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案】西营盘再检水喉通炸弹 警斥无差别袭击 非单只警员

撰文: 杨婉婷 林振华 彭恺欣
出版:更新:

今年初本港发生三宗炸弹案件,包括明爱医院、深圳湾口岸及罗湖火车站月台,警方经调查,于过去周六(7日)至昨日(8日)拘捕17人,并于大角咀商厦检获3个半制成品及2.6吨化学品。警方进一步调查后,昨晚再于西营盘梅芳街一地点检获水喉通炸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指,由于化学物品入口香港需要经海关申请,警方已与海关联络,了解申请入口的人士、时间及地点。他又指,明白犯人“有个人理念、个人立场,用土制炸弹威胁政府,要市民跟从佢咃睇法,相信任何一个有法治、文明嘅地方都不能接受。”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袁旭健表示,警方就案件进一步调查,案中证物与警方近日检获的土制炸弹相似,批评行为不只是针对警务人员,而是无差别针对市民、公共安全的袭击。

【炸弹案】警方在大埔广福邨拘捕一人。 (陈永武摄)
+3

O记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行动至今共拘捕人数12男5女,涉嫌“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他们仍被扣查。惟昨(8日)晚11时许,人员进一步调查期间,发现一名25岁被捕人士未有提供的正确住址,经进一步调查后,在该名被捕男子位于西营盘梅芳街的单位内,检获一个约50克的土制水喉通炸弹半制成品,以及约1公斤怀疑化学物品。警方爆炸品处理课人员到场处理。该名被捕男子亦涉嫌“误导警务人员”被捕。

警方早前在大角咀必发道一商厦单位内检获2.6吨化学品,其中半制成品已由爆炸品处理课人员前晚运离,而昨晚只运走原材料,故运输人员没有穿着保护装备。检获的物品中,包括“黑火药”,相信是由被切开爆竹中取出以制作爆炸品,虽然是低性能炸药,如果密封及大规模的话极具杀伤力,遇明火会有灾难性后果。而电子火柴通电后,以明火可作引爆,是土制炸弹常见材料。而电路板是遥控装置命脉,接受外来讯号如电话,将炸弹遥控引爆,单位内共检获8块。

警方亦检获其他化学物品,李指镁粉的燃点低,具大燃烧能力;钠是碱化金属,遇水会释出氢气及有轻微爆炸效果;硝酸铵是土制炸弹主要的原材料;灭火器内存有电油。李表示,硝酸铵及其他原油混合,可以制成土制炸弹。警方相信以上物品与爆炸团伙有密切关系。

警方对在写字楼发现上述物品发现感忧心,以及大量化学物品入口香港感担心,经海关申请后可以入口香港作使用,而运输及储存要符合消防处条例发牌才可以存放。警方昨晚已与海关联络了解申请入口的人士、时间及地点。

+6

爆炸品处理课高级警司马伟德表示,炸弹是无差别伤害,不可能只单针对警方,任何人在爆炸范围内会伤亡。过去数月,他们处理了不同的炸弹,但可分为高爆炸性及低爆炸性。高爆炸性炸弹会产生极大冲力,冲击波可造成伤亡,爆炸范围可达50至100米,视乎炸弹大小;低爆炸性装置例如爆竹,当遇热时会燃烧及冒起大量浓烟,在密封空间如车厢及厕所引爆,会产生热及烟,引致恐慌及受伤;如果被放在水喉中,或加入金属,燃烧时可对相当范围造成伤亡。疑犯用多于一个及不同装置在同一位置,尝试造成更多伤亡。而炸弹以手机遥控,在特定时间引爆,一旦爆炸,任何人在爆炸范围中会受伤。他批评犯人无视公共安全,将炸弹放置在公共地方,而且储存化学品及制成炸弹在商厦中,危及大厦内人士,犯人的目的是为了制造混乱。

李桂华指,反修例已9个月,“相信大家同我有同一睇法,暴力情况愈来愈严重。”暴徒一开始就地取材,掟砖及用竹枝,后来使用便携武器如弹叉、镪水弹,之后用可致命武器,以刀割警员的颈部、使用弓箭,“呢啲都系攞命”,11月警方更检获大量枪械,包括AR-15及子弹,而外国曾发生因枪械发生大型屠杀事件,至近日发现有人肆意用炸弹在不同地方威胁社会安全,李指明白犯人“有个人理念、个人立场,但用土制炸弹威胁政府,要市民跟从佢哋睇法,相信任何一个有法治、文明嘅地方都不能接受。”他希望尚未被捕的人士让香港回复平静。他又指,警方会继续用情报主导防止同类事件发生,以及调查购买化学品、原材料资金来源,一旦有发现,警方会冻结有关财产。

袁旭健总结称,警方做大量情报搜集及分析工作以侦破案件,警方会继续审视本港面对恐怖袭击的威胁及风险,灵活制定相关政策及行动部署,确保香港安全稳定,警方亦会联同政府不同部门进行大规模反恐演习,提升本港对本土恐怖主义的应变能力及计划,确保警队有能力应付不同情况,警方会致力打击使用炸弹及真枪实弹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