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侬墙】葵涌商场外贴海报 15名老师学生被捕 警指涉刑事毁坏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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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过facebook“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专页,发放数宗涉及年轻人的被捕资讯,其中一宗更涉及有学生及老师同时被捕。警方在帖文中发布片段,指前日(2月24日)晚上7时许,警方接获市民报案指,有人在葵涌商场外张贴海报。警员到场,拘捕8男7女,涉嫌“刑事毁坏”,被捕人年龄介乎14至29岁,当中包括一名老师。警员在现场检获胶水及海报。
片中的主持邹昊亨督察称,就葵涌案件再有老师带同学生犯法,警方表示关注:“无论口中理念有几崇高,犯法就系犯法”,又指老师带同学生犯法的行为,是“文明社会不能接受”,又呼吁学校及家长,要多关心年轻人,令他们明白“要珍惜前途,以免行差踏错”。
此外,片段中同时发布另外两宗案件,其中一宗为星期一凌晨3时许,有多名10余岁年轻人在大埔公路以杂物堵路;而前日﹝2月24日﹞下午3时,则有两名14岁男童,在天水围一间零售店扫跌货物,涉嫌“刑事毁坏”被捕。警方指,他们同涉本月初另外2宗同类案件。
翻查资料,一对男女﹝均24岁﹞,于去年8月5日在青衣张贴了3幅海报,遭警方发出传票票控,涉嫌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任何人若违反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可被定额罚款1500元。
至于是次涉及的“刑事毁坏”罪名,属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产”,则列明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一旦被判罪成,最高可判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