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窃伤人】无良窃匪夜潜观塘工厦犯案 六旬男保安疑被打至重伤
观塘怀疑发生爆窃伤人案。周三(11日)凌晨约4时08分,警方接获开源道64号源成中心一名保安员报案,指发现其一名男同事,头面受伤重创,倒卧于1楼梯间,双手则被绑着。救护员接报赶抵,立即将事主送往伊利沙伯医院。至下午5时,男子伤势仍然危殆。
消息称,受伤保安员姓陈(65岁),入职数年,居于将军澳,有儿有女;凌晨3时许,其下更同事上班后,一直不见其踪,未几四围查看,赫见他倒卧于1楼后楼梯,双手被白布正面绑着,身体多处受伤,头面红肿浴血,当时他神志不清,疑因伤未能完整道出事发经过。
人员调查期间,在一楼梯间检获一个铁锤,怀疑与案有关。警方事后再调查,揭发2楼一间酒楼怀疑遇窃,一个银色钱箱跌于地上,事后联络负责人赶返点算损失,约有6万元现金不见了。经初步调查,相信疑犯怀疑曾以硬物袭击男保安后逃去。由于不排除贼人仍然匿藏于大厦内,警方封锁大厦,作全面搜索。案件列“严重入屋犯法罪”,案件交由观塘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儿子:父亲已进行开脑手术
受伤保安现时仍于医院留医,至下午仍情况危殆。受伤保安儿子表示,伤者已进行开脑手术,现时医院正观察包括其颅内压的情况,表示目前只能等待。其儿子又指,父亲任保安2年多,平日于晚上约7时出门上班,每日工作12小时。
被爆窃的二楼酒楼龙皇员工指,平日上午11时开门,今日警员仍在场调查,未知能否做午市。员工又指,不认识涉事保安,对事件感惊讶。
有女保安指,不熟悉涉事夜更保安,平日如人手充裕,或两名保安一同巡楼,惟多数一人巡楼,对于有保安遇袭,她无奈指“惟有提高警觉,小心啲生保人”,她透露,事发后公司对事件未有作岀新指引。
根据本港法例第210章 《盗窃罪条例》,“严重入屋犯法罪”是指,任何人在入屋进行犯罪时,携有任何火器或仿制火器,任何攻击性武器,或任何炸药,即属犯严重入屋犯法罪,因所携武器会对屋内人造成人身威胁,干犯“严重入屋犯法罪”人士循公诉程序定罪后,最高可判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