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尖沙咀射催泪弹 警称因掟砖﹕暴徒为何让老幼卷入
经过上周的区议会选举,昨日港九都有大型集会及游行,外界关注警方在尖沙咀游行中施放催泪弹决定,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解释,示威者当时偏离原订路线游行,有人走上红磡绕道天桥,向警方投掷硬物,因此才会施放催泪弹驱散。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又指,现场有长者亦有小童,批评暴徒教坏小朋友,“为甚么这些人(暴徒)将他们卷入事件,他们关心小孩、老人吗?”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今日在警方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昨日尖沙咀游行已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原订沿梳士巴利道游行至红馆方向,但有示威者不理警方警告偏离路线,走上红磡绕道行车天桥,部分人更向桥下警员掟砖及玻璃樽,警方因此在多次警告后,决定施放催泪弹,又批评“特登上天桥掟嘢分分钟掟死人”。
“和平游行点解有装备?”
警方昨日出稿时,一度指有数百名暴徒投掷烟雾饼,其后修改为当中有暴徒投掷雾饼,不少记者都追问究竟警方有否见过上述情况?郭嘉铨未有正面回应,仅覆称,内容建基于现场警员的汇报,而发放信息目的是为了适时向公众作出劝喻,让他们知道公众活动情况,尽快作出行安排,希望不要前往该区,“如果和平集会游行,点解身上有呢啲装备?系想生事?堵路?大家应谴责暴徒行为,而非关注警方使用催泪烟”。
“有暴徒制造问题应尽快离开”
外界关注游行期间有老有嫩,为何警方仍要施放催泪弹,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反批评暴徒坏教小朋友,强调如果没有暴力事件,警方不会使用武力,在场人士有责任去与警方合作及离开现场,“为甚么这些人会将他们卷入事件,他们关心小孩吗?关心老人吗?”当情况转趋暴力,不认为好人会留在那里,当有暴徒制造问题,他们应该尽快离开,“这是常识,是常理,是我们教小孩的事,因为他们不应破坏法治。”
周未共拘58人
警方又公布,周末共拘捕58人,包括48男10女,介乎14至36岁,涉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刑毁、袭警等。由6月初至今,共拘捕5,947人,包括4,415男1,532女,年龄11至83岁。
警方记者会文字更新:
【17﹕30】被问到警员进行搜身时难以辨认是男或女性,会否加上辨识以减公众误会,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表示“我亦非常关注”,工作不应有性别歧视,但接触时间希望是同性,但在警员的行动上安全亦有考虑,因为女性警员工作期间,可能成为“暴徒”的伤害目标,进行截停搜查,如非接触身上的东西,如看看袋内的东西,由异性处理问题不大事,问题是接触贴身事物时由同性负责,“当我哋嘅同事同被搜查人士接触,系好清楚系男定系女,无论声音、处理态度,同事会讲佢系男定女”,最重要是警方使用权力会有行动纪录。
被问到有警员在头盖上有贴章,包括停止冲击等,是否警方提供的正式发放予前线的贴章,汪威逊表示,行动至今170多天,警员长时间工作及高压,他们希望营造团队精神及互相支持,当中有队章及徽号出现是无可厚非,但管理层亦尽量提醒不可以影响行动,及千祈不可以引起误会,引起误会的,会不时检讨及提醒前线警员尽量不要这样做,会影响给市民的印象及影响工作,相信前线警员会明白。
被问到警方是否有尖东游行看到有人催烟冒饼,郭嘉铨强调发现讯息只有一个,是希望市民掌握到现场公众安全的情况,过程中建基于前线警员汇报的讯息及内容。他强调,无论示威者掟的是烟冒饼、砖头或樽,从天桥掷向地面,都足以致命,在公众安全下,呼吁市民要小心。
【17﹕24】有记者要求警方确认,昨日尖沙咀究竟是否有人掟烟雾饼,及有否证据显示有人向警方掟杂物。郭嘉铨强调,警方发放信息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能够让参与公众活动人士掌握情况,而作出安排,信息依靠前线汇报当时情况,警方亦会透过指挥中心的直播片段,适时发放信息,如有误差欢迎其他传媒,第一时间通知,作出修定及通知。
郭续称,昨日尖沙咀游行最高峰有1.6万人,警方已要求主办单位提供纠察,就双方已同意的安排进行游行,但有个别示威者拒依安排游行,“如果和平集会游行,点解身上有呢啲装备?系想生事?堵路?大家应谴责暴徒行为,而非关注警方使用催泪烟”。
记者再追问,会否就推倒老妇一事道歉?江永祥表示,整件事是在无心情况下,出现大家不想见到的情况,因此没有补充。
【17﹕20】记者问及连续两日有金行遇劫,而近日九龙新界繁忙路口没有交通灯,亦没有警员执勤,有市民在访问中表示治安变差,担心遇劫,警方如何挽回市民信心,是否仍想制造“无警时份”? 李桂华回应金行案件,昨日下午3时许,在土瓜湾有两名中国籍男子持刀、锤入内劫200万金饰,另外一宗于今早11时许,在长沙湾青山道,四名男子持刀、锤掠走300万元金饰。对于有人担心治安转差,李表示,2018年抢劫案全年有147宗,平均2至3日一宗;2019年10月,单月有28宗,即每日一宗抢劫案,反映抢劫案上升。他以刑侦角度上,贼人进行此类案件有两种考虑,第一是有无获益,第二是有无机会被捕。他指不是“无警时份”,在社区上仍有警力,但警力不可能与以前一样。警方以往依赖街头巡逻,令市民安全,例如见到可疑人时,警员会出现;保安员见到有可疑人时,会主动配合警方作截查,社区会十分安全。另外,警方担心守法意识,文献及犯罪研究上,犯罪是会模仿,守法意识一旦变弱,会担心其他暴力罪行提升,例如谋杀、严重伤人、强奸等,警方希望社会回复平静,回复守法意识,警方可以重回信心、能力处理此类案件。
郭补充,警方一直以来强调,希望市民不要纵容、包庇暴力,因为暴力会滋生更多暴力,数据显示,不排除有匪徒趁火打劫,当警方要花资源、人员处理暴乱事件时,警员需要调节工作时间,每一个上班时间都比以前长,希望维持治安,但维持治安需要市民支持及协助,希望市民与暴力割席,与警方止暴制乱,回复社会秩序。
至于11月11日,有警员驾驶铁骑撞人,他已复职,警方现时处理手法如何。江表示,案件交由新界南总区交通调查队以交通案件方向作出调查,由于案件涉及驾驶电单车令现场人士受到危险,属于交通案件。处长早两日亦已指该警员已复职。
另一宗在11月16日在旺角,有警员在驱散时,与记者有事件发生,警员发射一枚海绵弹枪。现时西九龙总区正跟进事件,亦与相关警员录取口供,而该警员在上周已恢复职务。他重申,恢复职务不代表警方跟进工作完结。
记者问及尖东站老妇被推跌,没有任何手部动作,警员双手用警棍推跌,老妇没有阻警前路,旁边有充足空间让他离开,推跌的用意是什么。江表示,任何人如果在警方行动中,与警员有身体碰撞而受伤,是警方不乐见。事件源于尖东附近公众活动有人诉诸暴力,而警员需要进行驱散行动,行动进行至尖东站时,有数人阻碍警员进行驱散,方法是站在警员面前,“看似系好消极嘅阻挡,但意图都好明显。”警员警告他们离开,惟他们不愿离开,故警员手握警棍在胸前,曾尝试驱散此批人。至于她跪下后,与警员有无实质身体碰撞,如果她有任何不满,可以按现有机制作出投诉。
【17﹕10】被问到警方指示威者行出马路,但昨日人流多,警方是否就未有疏通令游行未无顺利进行要承担部分责任,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表示,就公众活动,警方有角色确保公众秩序及安全,但更重要是主办单位与警方讨论时,其估计的人数及路线,大家均扮演重要角色,特别在活动期间,主办单位亦有纠察协调大队的游行,有偏离路线是大家不想见到,希望主办单位负起其责任,安安管理队伍的路线及安排,对妥善的安排对活动有绝对大的帮助。
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补充指,警方有绝对的责任,因为警队每日均就游行、集会,如何协助大家表达意见,但所有市民处理及举行公众集会及游行,有其责任配合警队。以警方的经验及风险评估,出现危险的风险高,会即时劝吁组织单位或更换路线,但如不合作,主办单位的责任非常大。“警方从头无逃避责任,希望大家同我哋合作。”
被问到有人投掷烟冒弹造成公众恐慌才施催泪弹,汪威逊表示,烟冒弹造成恐慌的伤害非常大,而且会伤害到警方不想伤害的人,所以警方好留意,不希望大家有这样的风险,如有,会透过不同的渠道作呼吁,到最后使用催泪烟是因为已到达很暴力的程度。大家经常有错觉在大型的集会不要使用催泪烟,但在一家集会有人掟石及汽油弹不是和平的集会,警方法上有责任作制止,希望大家明白管理公众活动的难度,并作配合。
被问到在尖东站一名婆婆在无使用武器跪下,为何将她推倒并会否道歉,江永祥表示,昨午在尖东有公众活动,至下午五时左右,在尖东港铁站,当警员正进行驱散行动,根据警员陈述,有两、三人走到警员侧,意图阻碍驱散行动,过程中有身体接触,警员手握警棍在胸前,目的是防止阻碍驱散行动,双方有手部动作,“可能过程里面,会唔会喺无心情况下,推跌呢个人士喺地下呢?我哋仲要跟进一下。”江指,在很多的驱散过程中,经常见到很多不同的理由站在驱散路线中间,会阻碍警方工作,“系咪佢哋企喺度,我哋就唔做野?系唔会”,警员会警告,或将警棍握在胸前,以动作示意“好走喇”,他呼吁无论任何角色,包括路过市民、记者或示威者,“唔好阻住我哋做嘢”,任何人如不满意,“我哋欢迎,佢哋有权利作出投诉”。
郭嘉铨补充指,昨月有多个公众活动,例如上午在港岛区的活动无毋须使用武力,而需使用武力是因为“暴徒”在活动期间妄顾市民的暴行,堵路及掟砖,“如果唔系佢哋用暴力,根本唔须要使用武力”,警方明白使用武力影响在场人士,“希望暴徒反思你哋嘅人为不单止违法,亦影响在场市民和平参与活动,与及其他市民安全构成影响,希望你哋唔好再违法,唔好影响其他市民”。
【17﹕05】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理大事件中共拘捕810人,另有318人被登记资料,未作出拘捕,大部分年纪较轻。即使318人年纪较轻,但因已达到要为自己付刑责的年纪,因此会与810人一并处理。处理案件会循三方向调查,包括对比录像证据,校园搜证对拼,例如手指模,以及证人供词。当完成相关阶段后,警方会向律政署索取专家意见,看适合控告什么人、处理方式及控告什么控罪。
李续称,就私了事件警方并没有统一数字记录,因部分人受袭后受惊没有举报,但强调警方十分重视处理,例如813机场集会中,有4人被捕;9.4淘大商场示威中,有3人被捕;深水埗的士司机遇袭,一人被捕;11.11有人被火烧,已拘两人。
【17﹕02】记者问及警方使用催泪弹时有老幼在场,为何警方会使用。汪表示,警方没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没有暴力事件,警方不会使用武力。警方会先作出警告,在场人士有责任去与警方合作及离开现场。他表示﹕“为什么这些人会将他们耗入事件,他们关心小孩吗?关心老人吗?”当情况转趋暴力,他不认为好人会留在那里。当有暴徒制造问题,他们应该尽快离开,“这是常识,是常理,是我们教小孩的事,因为他们不应破坏法治。”
昨晚有片段显示,有年轻女子没有穿著示威者服饰但被截查。汪表示,警方不是根据穿著去判断是否示威者,示威者并没有特定穿著,如果有一批人,警方认为他们有可疑,警方自然会截停搜查,是十分普通的事。昨晚他当值时,见到旺角区有好多截停搜查,因为该处有不少堵路的情况,警方想妨止有正面混乱,于是进行截查,其间成功拘捕藏有汽油弹、刀、危险药物、锤仔的人士。而且,截查后警方发现11枚汽油弹,反映截查的有效性。他明白不是所有人乐于被截查,但警方是为了帮忙公众安全、秩序,希望所有人会协助警方工作。
【17﹕01】就有记者称采访期间遭警员掩口及遮挡镜头,郭嘉铨指出,昨日5时半左右,警方在弥放道及北京道设防线,期间有一位记者站在防线内,传媒联络队要求对方离开,根据资料并没有上述行为,当时只是解释这是警队防线,因此要求离开,在过去六个月,不同持分者都有不同压力,郭称他作为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一直尊重记者采访权利,明白传媒有职责报道,会主动联络各传媒机构,了解记者采访困难,并与前线警员了解如何配合,盼借着自己新上任的契机理顺双方工作。
有传媒关注,现任行动处处长郭荫庸,在7.21事发时,时任新界北总区指挥官,即元朗警区的上级,其调动是否代表郭荫庸完全没有责任,及有否影响相关调查?郭嘉铨表示,警方就个别事件都有报道案件进度,7.21已有37人被捕,6人被起诉,由于有个别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再作详细评论。
被问到为何昨日尖沙咀游行有长者亦有小童时,警方亦施放催泪弹?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谴责暴徒,反指为何有老人家及小童,暴徒仍要犯法?批评暴徒教坏小朋友。汪又指,如果市民游行时能守秩序,警方不会干扰,只会从旁观察与协助,但当遇到困难时就要采取行动,而且,行动中考虑到老幼是非常困难,因此要求所有暴徒不要再使用暴力,因现场还有老人家,小朋友,应让他们在一个安全情况下表达诉求,而家长如见到暴徒,应尽快离开。
【16﹕30】记者问及昨日警方出稿指数百名暴徒掟烟雾饼,后来警方更改内容。郭表示,发放讯息的目的是为了适时更新及向公众作出劝喻及资讯,让他们知道公众活动发生什么事,尽快作出行的安排,希望他们不要前往该区。当时,大批游行人士偏离游行,不理警方警告,更有人走上红磡绕道行车天桥,部分人向桥下警员掟砖及玻璃樽,警方作出警告不获理会,别无他法才施放催泪烟。警方发出的适时讯息,内容建基于警员在现场向警方的汇报,但讯息内容是为了劝喻及警告附近市民不要前往该区。就暴徒高处袭击警员,其行为危险及鲁莽,现场除了警员,亦有记者及普通市民,向桥下掟杂物可以令人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有港名记者被指蓄意撞向警员,之后获放行。郭指,昨晚黄埔有警员扫荡时,有港台记者与警员有碰撞,当时警员将他截停查问及搜查,纪录其资料后后将他放行。郭指警方尊重记者新闻自由、采访权利,但强调采访应在不影响、阻碍警方行动下进行,当时亦有传媒联络队队员到场处理,了解是误会后已在短时间澄清及放行记者。他提醒,希望警员在前线工作时,与记者有配合,尽量不要近距离作采访,会对双方有危险,希望在安全距离下采访,对双方有利益,有问题时会调派传媒联络队到现场提供协助。
民阵游行会否被反对,一如以往,就公众活动申请,会与主办单位作紧密联系,了解活动细节、详情,之后警方会进行情报搜集、风险评估,而过去数日的公众活动会作考虑,亦会看未来数天社会情况,才会作出决定,以最恰当地与主办单位沟通,作出合适行动决定,在确保公众秩序、安全同时,让市民表达言论自由。
【16﹕20】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表示,过去周未有三名警员受伤。上周五(11月29日)警方无使用弹药,但经过十日和平日子后,由于“暴徒”再出动堵路、丢汽油弹等,警方于上周六(11月30日)使用3发催泪弹、1发橡胶子弹、1发海棉弹,周日(12月1日)使用17发催泪弹、7发橡胶弓弹及6发布袋弹。六月初至今,警方拘捕作5947人,包括4415男1532女,11至83岁,主要涉及非法集结、暴动、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纵火等。周末拘捕58人,包括48男10女,14至36岁,涉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刑毁、袭警等。
至于法庭案件,警方于11月30日拘捕一名15岁男子,涉在中环港铁站外使用喷漆涂污墙壁,被控刑毁,今早在东区法院提堂。12月1日拘32岁女子,涉在旺角杂物掷警,袭击,今早西九龙法院。
江永祥指,2016年旺角骚乱中,一名女子涉协助其他示威者掷掘砖及向木堆掷杂物,被裁定两项参与暴动罪名成立,上周四在区域法院被判监46个月,法官在判词中指,“任何人都可以去争取其理想,包括自由及公义,但手段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该名被告人虽然无直接攻击警员,但掘砖已显示她鼓励其他示威者作出的非法行为,所以其刑责与其他有份掟砖的示威者无异。
另一宗是今年6月26日,当日有一大群人包围警总,过程中拘43岁男子,涉向一名警员吐口水及涂污警总正门一玻璃,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刑毁及袭警,上周四审判,被判监十个月同赔偿玻璃收费,裁判官在判刑时指,“行为具侮辱性及挑衅性,是挑战执法部门的尊严,不能姑息”,志在瘫痪部分警队的执法能力,是直接冲突香港法治,意图制造混乱,所以须要判具阻吓性的惩罚。
另一名是9月初的刑毁案,拘捕一名15岁及一名17岁青年,涉毁三部轻铁站的售票机、拍卡机及闭路电视镜头等,三项刑毁约在两周前在屯门区域法院审结,二人认罪,判赔偿港铁公司各14万元维修费,而数目未计算未来可能涉及的民事索偿。
江称,“希望藉法律案件,希望大家明白法律底线是不容超越,每一名市民都要奉公守法,有人犯法,我哋就要执法,法庭自会有公正裁决。”
江永祥又指,网上有谣言指,警方会使假用名字帮被捕人登记入院,警方澄清无此事,传谣言者立心不良,为煽动市民对警方的仇恨情绪,目的是“搞分化”,完全对事态无任何帮助。
【16﹕15】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开场发言,指在过去周未,暴徒再次使用路障堵塞马路,道路布满砖头及杂物,有人涂污巴士车头挡风玻璃,亦有人向港铁站掟汽油弹,及打烂店舖设施,吓得食客或市民争相走避。郭又指出,暴徒曾向警方掟砖及汽油弹,昨有砖头掟中接载警员的车辆,车内有警员受伤,另有汽油弹掟中警车。
郭又表示,在昨日尖沙咀游行,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原订沿梳士巴利道去红馆方向,但有示威人士偏离路线,不理警方警告,更有人走上红磡绕道行车天桥,部分人向桥下警员掟砖及玻璃樽,警方因此在多次警告后,才施放催泪烟,批评“特登上天桥掟嘢分分钟掟死人”。
郭继指,示威者滥用私刑情况令人发指,例如有人怀疑在公众地方影相而遇袭;有热心市民在旺角清路障时,被人用渠盖袭击,头破血流,郭同时批评,网上媒体记者旁述经过时,“话唔知点解挞亲,亦有人话好治愈”,形容是泯灭人性说话,直指暴徒是毫无理智肆意发泄情绪,崇高理念是违法借口。
区选前,网民于连登宣布“休战”,港人过了一个没有催泪弹的周末,区选民主派虽大胜,惟港人没有忘记五大诉求未落实,昨日有网民发起“毋忘初心大游行”,大游行过后,黄埔、旺角等多地爆发警民冲突,防暴警以催泪弹、胡椒喷雾等驱散人群,多名示威者被拘捕。冲突中,有8名人士受伤,需送院治理。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及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于今日下午见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