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俄籍汉行李搜出7枚弹壳 被控“无牌管有弹药”罪
撰文: 邓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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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20日)下午3时许,警方接获机场职员报案,指发现一名准备离境的30岁俄罗斯籍男子行李内,有7枚怀疑弹壳。警方调查后,以涉嫌“无牌管有弹药”将该名男子拘捕,他已被暂控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今日(22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称,近日反修例冲突中,街上遗下大批催泪弹等弹壳,涉案俄籍汉的弹壳,亦在街上检拾而来。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于街头拾走弹壳。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任何人干犯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14年。
本周一(18日)凌晨,一名报称记者的26岁男子,在港铁西湾河站内拍摄时,亦被警员搜出39枚催泪弹、海绵弹、橡胶子弹等弹壳。他被控以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昨日(19日)已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至下年1月14日再讯,裁判官钱礼拒绝其保释申请,还押警方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