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被捕搜出镭射笔 社总指警没依指引安排合适成人陪录口供

撰文: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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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以来,逾2000人被捕,而警方处理被捕人士的做法一直受到质疑,如拖延被捕人士会见律师、暴力对待被捕人士等。昨日(13日),警方再被质疑刻意隐瞒一名持有“守护咭”的中度智障被捕人士伤势,及拒绝社工与被捕人士会面,由于被捕人士属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MIP),根据指引,MIP被捕后应在“合适成人”陪伴下进行调查。

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于Facebook出帖文指,昨日(13日)凌晨近2时许,社总律师接获电话通知,称一名拥有“守护咭”的中度智障人士被捕,希望找到事主的跟进社工。因根据警务处的指引,被捕人士若属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MIP),警方应通知“合适成人”陪伴被捕人士进行录口供及协助调查等,而该名成人可以是亲人、社工等。

社工多次要求与事主会面被拒

社总社工接获通知后,于凌晨2时45分到达警署,从律师得知事主后脑、肩膀和门牙受伤,社工向两名跟进案件调查的警员询问事主是否受伤及有否送院检查时,对方称事主没有受伤,社工再三询问下,警员仍指事主没有受伤,及已安排被捕人士上司与他会面,而事主表示无须送院。社工向警方表示,事主属MIP,无法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入院,而其上司亦非他的监护人,惟两名警员坚称事主没有受伤。社总质疑警员“隐瞒事情敷衍社工”,要求两名警员提供委任证亦遭拒绝。

社总昨日于Facebook发帖文指,一名中度智障人士被捕,惟警方迟迟未安排社工与其会面。

当值官承认事主有受伤 惜迟迟未送院验伤

事件扰攘一轮后,社工仍得不到两名警员安排与被捕人士会面,最后警署当值官会见社工,承认电脑记录有登记被捕人士受伤,会观察是否需要送院。至昨早11时半,事主的跟进社工即其前学校社工赶往警署要求与事主会面,惜再遭警方拒绝,令跟进社工无法尽快提供情绪支援,而当时律师表示,“被捕人士已惊恐至不断颤抖了。”被捕超过12小时后,至中午12时,警方终称事主要见医生,至下午1时警察向前学校社工表示已带事主去看医生及食药,惟未知有否送往医院。

被捕超过15小时始获验伤

被捕人士被扣查超过15小时,事主仍未被送往医院验伤。至下午3时许,即他被捕18小时后,跟进社工终获安排可与事主见面,当时事主已被送往医院检查,过程没有“合适成人”陪伴。社总质疑警方的做法,“警方是否希望尽快处理MIP表面的伤势,以避免让人发现他们曾伤害MIP呢?”

被羁留超过24小时后,至昨晚11时许,事主获释,暂未被起诉。惟事件中警方迟迟未安排社工担任“合适的成人”陪伴被捕人士,令他受惊,社总担心事件会导致事主精神及心理健康受到影响,“有机会令其情况转差,影响日常生活、社交和工作的能力。”

社总连同立法会议员张超雄、邵家臻及多个社福组织今日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严厉谴责警方严重违反指引。社总指,对于警方今次处理被捕智障人士的手法极度不满,强烈要求警方立即向前线警务人员发出进一步指示,要求他们在怀疑有“精神上无限为能力”人士被捕时,即时采取指引下要求的措施,安排合适支援;以及启动调查并严肃跟进上述涉事的警员是否有违反相关指引,并展开相关纪律程序等。

当晚太子有一批示威者与警方在对峙。(资料图片)

警方今日于记者会上澄清,被捕32岁男子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警员将他带回警署见值日官,事主有报称是智障及展示“残疾人士登记证”,当中并没有发现“守护咭”,警方有安排“合适成人”陪同进行调查,亦有律师陪同下录口供,及及时送他去医院。

律师指其身上有“守护咭”,而警方于记者会上称涉事人士身上没有“守护咭”,双方说法有出入。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表示,资料是由同事提供,惟就算没有“守护咭”,当时在被捕人士身上搜获“残疾人士登记证”,带被捕人士见值日官时,事主已清楚表达自己是智障,“有冇守护咭唔重要嘅,因为系个处理过程里边,我哋知道佢有呢方面需要,我哋关顾佢呢方面需要,呢个先算最重要。”

江永祥称,当得知被捕人士有特殊需要时,会安排合适成人,当时警员询问被捕人士可提供谁的资料,事主提供了家人、朋友及工作上的同事联络,当刻成功联络而又愿意前往警署的是一名工作上的同事。江续指,合适成人最理想是家人,其次是监护人戌朋友,若都联络不到,会向社署要求社工协助。李桂华则补充,“合适成人”最重要是以事主福利为先,该名成人是否可提供情绪支援、有否就福利事宜向警方提供协助,成人会作为证人陪伴调查。于事主身上的伤势,江永祥表示,未能推测,若当事人有不满,可作出投诉。

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表示,就算没有“守护咭”,当时在被捕人士身上搜获“残疾人士登记证”.(陈浩然摄)

事主于旺角警署外被捕

警方回应指,周六(12日)晚约9时发现有人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弥敦道交界非法集结,并怀疑以镭射光线照射旺角警署内的警务人员。人员在现场拘捕3名年龄介乎14至32岁男子,在其中两名分别20岁及32岁男子身上各检获一支怀疑镭射笔,他们涉嫌“违反《禁止蒙面规例》”、“非法集结”及“袭警”被捕。

警员经搜查其中一名32岁男被捕人的随身物品后,相信他属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警方透过被捕人提供的资料联络该名男子的上司作为合适成人到场提供支援,其后警方亦安排被捕男子的社工及律师亦与被捕男子会面。人员其后发现被捕男子肩膊、胸口及手脚等红肿受伤,遂主动安排他到广华医院接受治理。

当晚多名防暴警冲出旺角警署外戒备。(资料图片)

根据警务处网页资料,警方于2015年5月成立“关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工作小组”,因应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需要检视及制订内部工作程序。当警方处理MIP个案时,需遵从内部指引,邀请“合适成人”协助,该名成人可是亲人、监护人、社工或其他负责照顾或看守该人的人士。另外,警方应以录影会面方式为其录取口供,以确保其权利。而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包括自闭症、精神分裂、脑退化症或轻度智障的人士。

警曾误拘中度智障 事后成立内部指引

警方成立该指引是源于2015年4月中旬,美田邨一名老翁被袭致死,警方将一名有不在场证据的中度智障及自闭男拘捕,其后更落案起诉其谋杀,当时男子落取口供时未有家人陪同,家属之后公开口供,发现警方以引导性问题作提问,警方事后得悉事主不在证据确立,才还事主清白。事件当时引起社会牵然大波,及后涉事警员遭处分,警方亦成立工作小组及重新检定内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