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港府推《禁蒙面法》 重要考虑为加快检控程序?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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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公布根据香港《紧急法》于今日通过了《禁止蒙面规例》,并于明日(5日)零时零分正式生效。有来自司法系统的高层透露,特区政府推《禁蒙面法》的重要考虑是要加快检控。惟有前线执法人员认为,《禁蒙面法》未能缓和现时局势。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记者会上表示,订立《禁蒙面法》是为了阻止蒙面下的暴力行为、协助执法部门搜集证据,使犯法的人面对法律制裁,以及禁止在未经批准的集结中蒙面等。李家超补充,现时蒙面令搜证检控有困难,因蒙脸识别不到身份,导致妄顾法纪。

现时蒙面令搜证检控有困难,因蒙脸识别不到身份,导致妄顾法纪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李家超补充,现时蒙面令搜证检控有困难,因蒙脸识别不到身份,导致妄顾法纪。(卢翊铭摄)

反修例示威至今近四个月,警方共拘捕了近2000人,当中被检控的人数约200多人,有言论指基于被捕人士在示威现场以物遮盖面部,令警方即使已作出拘捕,亦未能证明被捕人士有干犯相关罪行。有来自司法系统的高层称,《禁蒙面法》可以加快检控程序,令入罪的案件能成功增加,因《禁蒙面法》订明任何人于禁止蒙面的公众活动中戴面罩,又不属豁免范围,且不能提供合理辩解,即可被控。即代表示威者只要在集会蒙面,警方便可以《禁蒙面法》将其拘捕,毋须证实犯罪意图,落完口供后便可检控。

惟有前线执法人员认为,《禁蒙面法》未能缓和现时局势,对执法亦没有帮助,不会改善检控进度,因《禁蒙面法》对旧有的案件没有帮助,即现时被拘捕了的人士仍需要足够证据才可检控。另外,纵使现时大部示威者蒙面,惟消息人士称,警方会在足够证据下拘捕犯罪人士。问及为何现时只有少量被捕人士被检控,消息人士称,主要是律政司人手问题。

《禁蒙面法》最早由美国纽约州于1845年成立,专门针对印第安人的反地租示威一批装扮成印第安人的反地租示威人士。现时全球有多个国家有《禁蒙面法》,包括欧美民主国家,如美国、法国、加拿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