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新屋岭私刑传言纷纭警指不实 因揣测太多停扣示威者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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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风波以来,逾千名示威者被捕。警方8月开始,将部分被捕人士送往新屋岭拘留中心后,传出被捕者疑似被行私刑、强奸、剥削其法律权益,甚至死亡的传言。于政府首场“社区对话”亦有多名市民关注新屋岭事件,特首林郑月娥回应指警方已不再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及认真审视有关指控。

新屋岭扣留中心位于文锦渡路近恐龙坑,属于警方边界警区范围,是一个封闭式扣留中心,负责暂时羁押一些将遣返内地的非法入境者,押解他们回内地的工作由边界警区负责。不同警区会将拘捕的非法入境者押往新屋岭扣留中心,在惩教署服刑完毕的非法入境者亦会被押往新屋岭扣留中心等候遣返。自8月起,新屋岭扣留中心的疑犯不再局限于非法入境者,于不同警区因反修例而被捕人士都有机会被送往新屋岭。

被捕人士:被捕时曾警棍打 扣留时没有

《香港01》记者于8月13晚上到北区医院求证,发现病房内“警察多过病人”。记者接触到五名在骨科病房留医的被捕人士,其中一人右边头部受伤,贴有纱布。他们表示,病房内共有9名被捕人士,当中一人手骨骨折。他们全部在铜锣湾被捕,其后被扣留在新屋岭扣留中心。一名被捕人士指,被捕时曾被警员以警棍打,但扣留时则没有,然而在新屋岭期间不准许见律师,送至北区医院才得见面一次,再要求见律师遭拒。

警方:新屋岭主管确认被捕人士伤势于拘捕所伤

其后,一名北区医院护士向now新闻台透露,当晚发现有伤者全身均有不寻常瘀伤,甚至出现严重骨折,有人照完X 光后发现“成只手好似得层皮连住”,质疑警方滥用暴力。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于8月27日记者会上表示,新屋岭主管确认所有被捕人士的伤势于拘捕所伤,“所有伤势是送去新屋岭之前有”,主管确认当时并没有接获殴打投诉,又指有个别被捕人士被制服时反抗、挣扎相当激烈。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于8月28日记者会上补充指,当日值日官没有“人手骨折只有皮连著”的记录,亦没有看到有严重骨折的表征。

警员卧底制服示威者 多人受伤

翻查资料,8月11日晚上近10时有警员乔装示威者,协助速龙小队制服至少9人。警方于轩尼线道制伏示威者期间,有多个警员卧底身穿黑衣、带上头盔、口罩以及猪嘴,衣著俨如示威者的人士,协助警方制伏示威者,其中有多名示威者受伤,口罩及衣服染血。

警方:新屋岭强奸属失实指控

此外,互联网流传有女被捕人在新屋岭拘留中心遭多名警员性侵。警队支援科警司戚夏瑜指指控十分严重且失实,所有女性羁留人士要有女警在场,才接受、处理、羁留及搜查,搜查只由与羁留人士相同性别进行、监督,不会有异性在场。医管局新界东医院联网总监罗思伟亦指出,北区医院于月12至13日接收了30名来自新屋岭拘留中心的病人,其中20人留院,两名骨折伤者中一人需施手术,当中无病人表示曾被性侵或强奸。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今(27)午于警方记者会中交代新屋岭拘留中心情况,打鼓岭分区辖下的新屋岭拘留中心在1979年落成,设施、保安、保障犯人私隐安排皆符合警队有关政策要求。一般而言,新屋岭拘留中心平日只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未来警方会继续保留新屋岭拘留中心处理非法入境者的用途。

新屋岭拘留中心符合要求    当日决定没有问题

自六月初反修例行动开始,警方四次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中心用途,处理行动中被捕人士,分别在8月5至7日、8月11至13日、8月25至26日以及9月1至2日,四次行动中,最多一次处理75名被捕人。警方因以下原因,将新屋岭拘留中心用作临时扣留中心,原因是要处理大量被捕人士,个别警署不足以应付被捕人数、市区情况太混乱、市区警署及羁留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袭击。他强调,如果没有暴徒违法,警方根本不用执法,而没有大规模拘捕,根本没有需要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用途。但警方留意到,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用途引起公众不少揣测,亦有不少不实及没有证据的指控,因此警方在9月2日后没有再在新屋岭拘留中心设临时扣留中心。他强调,新屋岭拘留中心在整体保安及私隐保障符合政策要求,在新屋岭内警方亦有确保被捕人士的权利得到保障。他认为,当日安排被捕人士送至新屋岭作临时羁留的决定没有问题。

就过往行动上,在新屋岭设立临时扣留中心,他补充指第一,留意到传媒报导及网上消息就新屋岭临时扣留中心有不同指控,包括女被捕人被侵犯及被捕人在内被打,警察投诉科至现时共接获两个涉及新屋岭临时扣留中心的投诉,与性侵没有关系。他重申,不少指控没有理据,亦不真实,警方亦多次澄清。暂不考虑在新屋岭设临时扣留中心,与这些失实指控绝对没有关系。

第二,新屋岭拘留中心位置偏远,而且行动中要处理较多被捕人士,处理时间一般较平时时间为长,可能因为此安排令被捕人士及律师有所误解。

第三,警方强调不论使用什么地方作拘留,都一定会按既定程序处理,确保被捕人权利。被警方羁留人士有多项权利,例如在不对调查工作及司法程序造成不合理延误或影响下,可享有寻求法律支援的权利;被羁留人士亦有接受诊治的权利,当被羁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认为被羁留人士因患病或受伤需要接受治疗时,值日官会尽快将该人送去最就近的公立医院或诊所。为令被羁留人士更了解自己的权利,所有被羁留人士都会被警方拘捕后获发一份通知书,清楚解释其享有的权利。

警方不论使用什么地方作拘留,都会以同样既定程序处理,确保被捕人权利。警方在行动上暂停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并非因为失实、没有证据的指控,而是公众对此地方作大量揣测,以及设施偏远可能带来的不便,故行动上暂不考虑再使用此地方。警方重申,新屋岭拘留中心的指控很多,但全部没有根据、不真实、混淆视听。就警察投诉科接获的相关投诉,警方必定严肃跟进调查。

羁留设施不作参观安排

会上有记者提问,警方会否考虑透露新屋岭处理羁留人士的情况予部分人士。谢振中指新屋岭一向是警方其中一个羁留设施,羁留设施因保安理由而不作参观的安排,行动上警方不会再作临时扣留用途,但新屋巅仍会作非法入境者的羁留用途,就其为一个羁留设施,警方暂没有参观的安排。对各位的意见,警方会再与相关的政策部门作商讨,日后如果有相关安排,必定会通知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