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开学后 近四成被捕示威为学生 比例较暑假上升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活动,由暑假起不曾停止,即使进入九月的开学月份,被捕人数有增无减,而九月被捕学生的数字更暴增。警方由六月初至今共拘1596人,当中464人为学生,占近三成。由6月初自8月31日前,被捕人数为1046人,当中257人为学生。9 月1日至27期间,警方共拘捕550人,当中207人为学生。江永祥指开学后学生被捕比例上升,提醒年轻人如因冲动干犯罪行而留有案底,将影响一生。另外,警方上周末在旺角警署外拘捕一名16岁青年,已被控纵火罪。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报告及比较6月初至今的被捕数字。6月初至今警方共拘捕1596人,由6月初自8月31日前,被捕人数为1,046人,当中257人为学生,包括中学生,其他大专院校的学生,占两成半。9 月1日开学后至27日期间,警方共拘捕550人,当中207人为学生,占此段时间整体被捕人数的三成八。江永祥表示数据显示开学后学生被捕比例上升,警方尊重市民言论及集会自由,但见到拘捕数字上升的现象,与由于一些不和平、没有秩序,甚至暴力的公众活动其间,有年轻人参与其中而被捕。
他提醒,年轻人如因一时冲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干犯不同罪行而留有案底,将影响一生,亦是社会不乐见。特别是参与在暴动罪,最高刑罚监禁十年;而纵火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江永祥称“我哋依家唔系玩角色扮演游戏,呢个世界里面系冇火魔法师架,我哋见到就只有纵火狂徒。”警方于上周末在旺角警署外拘捕一名有份放火的16岁男子,现已被警方已纵火罪检控。他呼吁年轻人及学生在作违法行为时要“停一停,谂一谂”,老师及家人亦应多加留意这些年轻人,应对他们循循善诱,如果真的参与在严重违法行为时,应及早介入,以免他们犯下无法弥补的过错。
本周一至三 警皆有拘捕未成年人士
警方于9月23日,于荃湾及屯门共拘捕4人,包括3男1女,年龄由16至48岁,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藏有腐蚀性物品。9月24日,警方于旺角及沙田共拘捕15人,包括12男3女,年龄由14至31岁,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及刑事毁坏等。9月25日,警方于沙田拘捕1男1女,分别16及17岁,涉嫌非法集结及袭警。9月26日,警方于元朗拘捕一名19岁男子,涉嫌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纵火。
至于法庭案件,警方上周末于屯门以涉嫌侮辱国旗的13岁女子,已被检控侮辱国旗罪,今早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于8月29日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于7月13日上水发生的暴力事件,昨被检控非法集结及袭警,并于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记者问及有三名年龄介乎13至15岁的未成年人士,在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被捕,警方向法庭申请保护令。而今日裁判官指不用申请保护令。其中,15岁被捕少女被指控身藏镭射笔及防毒呼吸器,代表律师指指控错误,事实是小电筒及口罩,记者问事件是否反映警方滥捕,及试图以保护令限制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李桂华﹕申请保护令不是为了惩罚被捕人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31条关于照顾及保护令,警方发现被捕人士年纪轻,例如少年、儿童,而需要受到照顾,例如被袭击、虐待、忽略,又或者不失控制的程度令本人或其他人受伤害,亦会申请保护令。警方不是在今次行动才有此做法,过往见到夜青、家人忽略照顾的人士,被警方拘捕或截获时,亦会申请保护令。警方不是以申请保护令去惩罚他或其家人,纯粹为其福祉、福利,并由法庭决定是否需要将他羁留在收容所中令其福利得到保障。如果法庭认为不需要,即父母可以或需要照顾此人士。他强调,警方不是以保护令惩罚被捕人或其家人。
警方记者会全文如下﹕
临近十一,民间人权阵线及网民再度发起多项示威活动,其中民阵9.28添马公园的“雨伞运动928镇压5周年”集会已获批不反对通知书,10月1日的“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亦正在申请。另外,9月29日会有“全球反极权游行”及9月30日会有全港三罢活动。
警方今日下午4时会举行记者会,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行动部警司方志坚及中区警区助理指挥官(行动)廖珈奇,以及消防处助理消防区长(危害物质)伍显华皆会出席。
【17﹕21】记者问及2014年占中一夜拘捕511人,亦没有使用新屋岭,而今次没有一晚拘捕如此多的人数,刚才警方指因拘捕太多人而送去新屋岭的说法是否站不住脚。谢振中指无法回应,因手上没有资料当日511人被羁留的地点,而且不同日子有好多行动考虑,故记者将五年前事件及今次将被捕人扣留在迎屋岭作比较,他在没有足够资料下无法作比对。
记者又问江永祥早前指休班警有公民权利,但现时休班警有警棍,可以随时执勤,是否休班警更应该要政治中立,不应在不同地方讲有政见立场的说话。江永祥表示,过去三个月中,警方见到暴力事件增加,日常有破坏公物、港铁站等不守法的事件愈来愈多,为了同事有效处理事件,而发放伸缩警棍予警员。他重申,警员休班时与市民有相近的公民权利,有个人自由,同样地警员入学堂宣誓缺警察时,天职时维护法纪、维持治安,在警队条例亦清楚指出警员在执行警权时会被视作为上班。“系咪我哋有个休班同事,系街度见到有罪行发生,包括有人抢嘢、打劫、偷嘢、斩人,我哋都视而不见呢?系咪违背咗当日加入时嘅誓词呢?所以我谂并唔存在向执行职务时,一行使警权时,我哋就会知自己应该要做啲乜,但如果因为呢个原因,而剥夺同事某啲自由或者权利,又是否公平呢?呢个大家要深思一下。又系唔系因为我要保持中立,唔想有人误会,系咪见到有人打家劫舍、有人杀人放火,我一个休班同事当见唔到呢?”
【17﹕10】就明(28)日民阵申请的集会获发警方不反对通知书,而早前同为民阵的申请并不获批。廖珈奇指,警方依法有负责任确保每个和平集会能顺利进行,所以就每个不同申请均会严肃处理。警方过去8个月内共接受620宗不反对对通知书申请,其中594宗获批不反对对通知。是次申请在警方考虑相关纪录后,认为具可行性,并希望主办单位协助警方确保参与人士能进行安全及和平的集会。江永祥补充指,早前民阵申请的活动为集会及游行活动,而是次活动只包括集会,认为将两宗不同申请作比较并不公平。
【17﹕06】记者再追问新屋岭停用事件,警方会否考虑透露新屋岭处理羁留人士的情况予部分人士。谢振中指新屋岭一向是警方其中一个羁留设施,羁留设施因保安理由而不作参观的安排,行动上警方不会再作临时扣留用途,但新屋巅仍会作非法入境者的羁留用途,就其为一个羁留设施,警方暂没有参观的安排。对各位的竟见,警方会再与相关的政策部门作商讨,日后如果有相关安排,必定会通知大家。
网上有消息指警方会改用大鸦洲船民营,正在装修,稍后用作大型拘捕时去拘留人士,记者问事件是否真确。谢振中表示没有听过,由于没有资料,他暂时不作评论。
记者问及警方如何评估未来四日网民行动,例如10月1日有报导引述消息指警方会改变策略,只要有堵路及违法行为,便会立即拘捕,以防10月1日有太多失控情况,记者问是否真确。廖珈奇表示,10月1日当日有相当大的挑战,来自于不确定性,警方对每一个获得的资料情报作情报分析的一部分,亦会认真面对每一个情况,作适当部署及安排。做法上,以其了解,警方由一开始至今,每一次行动的大原则及做法没有改变。大原则首先除了执法为主要任务之一,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亦是警方考虑之一,警方行动对于现场市民、其他人士的安全,或整个活动对社会的影响,亦是警方考虑之一。
【17﹕00】记者就昨(26日)晚行政长官到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进行社区活动时,警方是否有参与选址过程的提问,江永祥指有关行政长官昨晚进行社区活动时的保安及选址安排属于机密,无法于记者会上回答。谢振中指,昨晚由于有百多个人于伊利沙伯体育馆外聚集,并有堵路、堵塞出入口情况发生影响人员进出,所以当晚在场人员需根据现场状况作出安排。廖珈奇指,警方目前只接获少量有关在10月1日进行活动的申请,其中一个将于港岛区举办的大型活动,警方仍在审议当中。廖珈奇提醒市民如有意参与相关公众活动而该活动未经批准,即有机会干犯非法集结罪行。
【16﹕55】新华社记者问及使用化学品会有何刑罚、侮辱国旗的警方跟进、以及未来四日其间警方为维持公众治安作了什么安排。江永祥表示,留意到由六月初起的公众活动或示威中,除了有纵火行为,亦有投掷不知名物体、最后调查后相信是腐蚀性物品。如果在公众活动中投掷腐蚀性物品,已违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的伤人罪,第17节中蓄意伤人罪刑罚最高可终身监禁。他提醒,有人美化投腐蚀性物品是制造时间予同路人逃走,他认为是将明显违法行为作美化,他强调投掷腐蚀性物品可判终身监禁,不要当作义士的行为。
李桂华表示,7月1日至上周日(9月22日),警方一共有9宗损毁国旗的案件正在调查,其中有5宗已拘捕相关人士,部分罪件已到法院的阶段。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监禁3年。他提醒,示威人士表达意见时,切勿玷污国旗.
廖珈奇回应周末活动,警方一直有留意情况,并且做整体风险评估,在人手调配上会按风险评估结果作相应的部署,警方最主要的目的是确保公众安全、公众秩序,人手细节是行动一部分,不方便透露。他呼吁所有在此周末有机会举办公众活动的人士,要根据《公安条例》向警方联络,商讨及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让警方更好地作出准备工作,配合他们的活动,让活动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
【16﹕45】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就上周警方记者会时曾就一段网上影片回应当日记者提问时,新界北总区警司(行动)韦华高指该片段只见到警员踢黄色物件(Yellow Object)。谢振中指韦华高已于事发的记者会上作出澄清,自己不适合为他再作澄清。谢振中指片段拍摄时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于涉事小巷外,包围当时进行截查的警员,期间警方截停二人进行盘问。当大量示威者冲击警方工作时,警方将相关人士带到较安全的位置,即后巷位置。期间亦有人推跌一名警员,所以警员带同涉事男子到后巷进行截停及拘捕行动。混乱间有警员遭被捕男子咬伤。谢振中指警方据过去数日所得到的新片段及资料,补充指根据现有公开片段,警方不能证实有关警员脚踢涉事男子的指控,只能肯定处理涉事男子的警员身上带有一支橙色柄长鎗,而处理过程中橙色柄长鎗曾于涉事男子身上摇晃。对有警员于后巷袭击或踢该名人士的指控,警方已主动介入了解,目前并无证据显示涉事警员曾踢过该名男子,警方亦未收到任何相关投诉。谢振中称警方希望影片持有人能将片段交予警方,并指相关人士如认为有需要,可与警方协助以进行跟进。
就记者关于疑有警员于社交媒体微博上以警员名义开始帐户行为是否恰当及有否违反政治中立。江永祥指认为最重要的是警员在工作时要保持政治中立以公正公平处理警务工作。而警方内部就使用社交媒体亦有指引,如不可上传敏感机密行动资料,及使用时人员需具备敏感度,以免损害警队整体形象。江永祥指警队管理层关注警员工作上的公平公正性,亦专重警员应该享有的自由。
【16﹕32】记者就新屋岭两宗投诉作查询。又提及监警会会重点检视新屋岭情况,公众亦对新屋岭的指控指滥权及欠透明度,追问警方当初送去新屋岭是否错误决定。讥振中指,新屋岭合乎数方面标准的羁留设施,包括设施、保安、保障私隐安排上,与其他羁留设施无异。当日安排被捕人士送至新屋岭作临时羁留,他认为当日决定没有问题,最大原因不是羁留设施出现问题,而是有好多失实指控,即使警方多次澄清,仍有大量人作指控。至于两个投诉,详细内容不便透露,但一个是“须知会投诉”,由相关律师提供,涉及会见疑犯的程序;另一个是“须知会投诉”,是第三者的投诉,指看电视指有人被打的投诉。
另外,记者问及三名未成年人士在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被捕,年龄介乎13至15岁,警方申请保护令。而今日裁判官指不用申请保护令。而15岁被捕少女被指控身藏镭射笔及防毒呼吸器,代表律师指指控错误,事实是小电筒及口罩,事件是否反映警方滥捕,及试图以保护令限制年轻人的人身自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警方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31条关于照顾及保护令,警方发现被捕人士年纪轻,例如少年、儿童,而需要受到照顾,例如被袭击、虐待、忽略,又或者不失控制的程度令本人或其他人受伤害,亦会申请保护令。警方不是在今次行动才有此做法,过往见到夜青、家人忽略照顾的人士,被警方拘捕或截获时,亦会申请保护令。警方不是以申请保护令去惩罚他或其家人,纯粹为其福祉、福利。由法庭决定是否需要将他羁留在收容所中令其福利得到保障。如果法庭认为不需要,即父母可以或需要照顾此人士。他强调,警方不是以保护令惩罚被捕人或其家人。
民调显示警民冲突及不信任的问题愈见上升,有无管理层需要负责任,及如何重建警民关系。谢振中表示,留意到近日市民在不同平台或近日的民调,反映对警方的看法。警方近月在大型暴力事件,或大家视法律如无物去到处违法的情况时,警方有责任进行执法行动。对前线警员经常受到市民辱骂、冲击,以及网上有大量失实的指控,令市民对警队信任有所影响,警方感到非常无奈。过去,警方一直有留意本地民调,亦有留意外国调查,2018年至2019年其间,警方在本地及外地调查中,香港警队得到高度评价,这些评价、肯定及认同,并不单止于拥有高质素的警务人员,亦是香港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警队中亦存在严谨内部守则及内部训练,以及有一套完整、恒之有效的监测警方机制。在种种机制及警员,令警队在多年来,甚至至2018年至2019年有很高的认同,到此刻亦没有改变。过去三、四个月,香港比较动荡的日子,警队仍每一天进行日常工作,罪案调查、管理交通、处理警民关系的工作,工作如旧,过去半年香港的整体罪案数字,警队仍然协助维持低水平,亦是过去40多年来其中一个新低。无可否认,过去三个月,社会出现不同公众活动,好多演变成暴力事件,冲击香港法治,香港生活的设施,是史无前例,警队亦需面对一个巨大、前所未有的挑战。
警员由做警察的第一天已没有选择,遇到违法、暴力事件,唯一可以做便是面对及执法。他明白近日出现大型违法事件、大型暴力事件,会令部分市民对警队工作有质疑。尤其是出现大量抹黑,大量假消息、假新闻,会影响市民令警队的观感,亦会动摇他们对警队的信心。警方有留意相关民调及市民对警队现时的看法,警方对坊间所有理性的批评,必定愿意接受及会听到,未来日子会根据他们的意见,作出改善,希望尽快得回市民对警队的认同。
【16﹕24】谢振中作总结指,任何形式的纵火,甚至使用汽油弹伤人,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可以被判处终身监禁。警方留意到有暴徒美化纵火或掟汽油弹的行为,而在过去的公众活动中,亦愈来愈多纵火及掟汽油弹的案件。例如8月31日,暴徒在一日内掟逾100个汽油弹。止暴制乱,保持香港的繁荣安定,除了是警方的工作,亦需要大家的合作。警方会尽力协助市民和平布序表达意见,但如果有违法事件,警方必定会调查,将犯法的人绳之以法。警方亦会继续维持公众治安,确保公众安全,在公众秩序受滋扰时,作出相应行动及部署。
【16﹕21】消防处助理消防区长(危害物质)伍显华表示,近日网上流传示威者可能会使用危险的化学品,例如𬭸粉、镁粉或氯气弹,不当使用化学品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故此,消防处提醒示威者要顾及所有人员的安排,切勿在示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基于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化学特性,包括易燃、腐蚀性、毒性,如果市民沾染到此类化学品时,应第一时间将受污染衣物除去,并在可行情况下,以大量清水由头到脚、由上而下作清洗。如果大家在室内嗅到刺激性气体,应尽快离开及前往室外地方。如果在室外地方闻到,则应该循上风位置尽快离开现场,在有需要时寻求医疗协助。示威人士亦应该停止投掷汽油弹或纵火行为,其他市民亦要远离相关区域,保持警觉性及不要围观,时刻注意安全。如果有人被燃烧弹波及,以致身上或身体著火,要立即停下及蹲下,以手保护面部,并在地下滚动,直至火警熄灭为止。如果现场有相关灭火筒或毛毯,亦可以用作灭火之用。如果有受伤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如果的话以敷料及保鲜纸包伤口,减低感污机会及尽快送院治疗。
【16﹕17】中区警区助理指挥官(行动)廖珈奇就明日(9月28日)在港岛中区举行的公众集会讲警方安排及作出呼吁。警方早前接获一个团体的通知,得悉计划明日在港岛中区举行集会,地点为添马公园,入纸通知的人数为1,000人。警方与主办单位进行的准备会议,以及作审慎风险评估后,警方不反对他们举办集会,并在昨日(26日)亦向主办单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当日警方会作出适当安排,协助参与集会的人士到达及离开的安排。就近日情况,希望当日参与人士大幅参加或有所不同时,希望主办单位及早与警方联络,让警方及早与主办单位商讨有关协助人潮管理的情况。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参与集会及游行的权利,而一贯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的公众集会,并同时有责任确保公众安全、公众秩序及保护其他人的权利自由。警方见到过去三个月有暴力示威者大肆破坏公物,部分发生的地点在今次集会附近,甚至有不同政见市民言语间被袭击。他提醒参与集会人士,不论参与集会活动其间,以及集会前后,同样有责任确保有秩序参与今次活动,不应作出任何损害公众安全、公众秩序的行为,例如堵路、阻碍紧急通道等。对于违法、刻意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行为,见到时切勿参与,警方必定会即时介入及进行搜证,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警方会在现场设置扬声装置,配合人流管理措施,希望市民、大会纠察会遵从指示,以和平及理性的方法表达诉求。若不幸有危险事情发生,呼吁在场人士尽快离开有危险的地方。如果集会出现混乱、暴力、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主办单位需要配合警方现场评估及安排作适当的呼吁,甚至终止集会。警方见到,除了活动外,互联网上、社交媒体上,有不同人士或组织呼吁举办不同的公众活动,警方提醒,超过50人的集会及超过30人的游行,需要根据《公安条例》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警方会作出相应安排,以确保公众活动可以和平进行。
【16﹕10】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报告及比较6月初至今的被捕数字。6月初至今警方共拘捕1596人,由6月初自8月31日前,被捕人数为1046人,当中257人为学生。9 月1日至27期间,警方共拘捕550人,当中207人为学生。江永祥表示数据显示开学后学生被捕比例上升,警方专重市民言论及集会自由,但提醒年轻人如因冲动干犯罪行而留有案底,将影响一生。江永祥称“世界上是无火魔法师的,见到的就只有纵火狂徒。”警方于上周末在旺角警署外拘捕一名16岁男子,现已被警方已纵火罪检控。
警方于9月23日,于屯门及沙田共拘捕4人,包括3男1女,年龄由16至48岁,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藏有腐蚀性物品。9月24日,警方于旺角及沙田共拘捕15人,包括12男3女,年龄由14至31岁,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及刑事毁坏等。
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藏有腐蚀性物品。9月25日,警方于沙田拘捕1男1女,分别16及17岁涉嫌非法集结及袭警。9月25日,警方于元朗拘捕名19岁男子,涉嫌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纵火。
警方上周末于屯门以涉嫌侮辱国旗的13岁女子,今早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于8月29日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于7月13日干犯非法集结及袭警,并于今早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共2名警员于9月25日分别于沙田及大围的拘捕行动中受伤。过去一周期间,警方无使用任何弹药。
警方就网上不实指控作澄清,指对匿名指控极有保留,并请有证据人士作出举报。警方就针对警方的严重性侵指控,再次作出否认。江永祥就近期有市民就自杀案件质疑警方,又指控死者为警方杀死,并指警方没有好好进行调查工作,江永祥严正否认有关指控。江永祥指造谣者不负责任,是极自私的行为,亦对死者及家人绝不尊重。
江永祥就昨晚行政长官社区对话中,一名女发言者被人质疑为警员,江永祥指该女子并非现职警务人员,已于数年前离职,曾任职辅警。并指警务人员亦有公民权利,参与社区活动。
【16﹕01】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交代新屋岭拘留中心情况,打鼓岭分区辖下新屋岭拘留中心在1979年落成,设施、保安、保障犯人私隐安排皆符合警队有关政策要求。一般而言,新屋岭拘留中心平日只用作拘留非法入境者,未来警方会继续保留新屋岭拘留中心处理非法入境者的用途。
自六月初反修例行动开始,警方四次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中心用途,处理行动中被捕人士,分别在8月5至7日、8月11至13日、8月25至26日以及9月1至2日,四次行动中,最多一次处理75名被捕人。警方因以下原因,将新屋岭拘留中心用作临时扣留中心,原因是要处理大量被捕人士,个别警署不足以应付被捕人数、市区情况太混乱、市区警署及羁留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袭击。他强调,如果没有暴徒违法,警方根本不用执法,而没有大规模拘捕,根本没有需要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用途。但警方留意到,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作临时扣留用途引起公众不少揣测,亦有不少不实及没有证据的指控,因此警方在9月2日后没有再在新屋岭拘留中心设临时扣留中心。他强调,新屋岭拘留中心在整体保安及私隐保障符合政策要求,在新屋岭内警方亦有确保被捕人士的权利得到保障。
就过往行动上,在新屋岭设立临时扣留中心,他补充指第一,留意到传媒报导及网上消息就新屋岭临时扣留中心有不同指控,包括女被捕人被侵犯及被捕人在内被打,警察投诉科至现时共接获两个涉及新屋岭临时扣留中心的投诉,与性侵没有关系。他重申,不少指控没有理据,亦不真实,警方亦多次澄清。暂不考虑在新屋岭设临时扣留中心,与这些失实指控绝对没有关系。
第二,新屋岭拘留中心位置偏远,而且行动中要处理较多被捕人士,处理时间一般较平时时间为长,可能因为此安排令被捕人士及律师有所误解。
第三,警方强调不论使用什么地方作拘留,都一定会按既定程序处理,确保被捕人权利。被警方羁留人士有多项权利,例如在不对调查工作及司法程序造成不合理延误或影响下,可享有寻求法律支援的权利;被羁留人士亦有接受诊治的权利,当被羁留人士要求,或值日官认为被羁留人士因患病或受伤需要接受治疗时,值日官会尽快将该人送去最就近的公立医院或诊所。为令被羁留人士更了解自己的权利,所有被羁留人士都会被警方拘捕后获发一份通知书,清楚解释其享有的权利。
警方不论使用什么地方作拘留,都会以同样既定程序处理,确保被捕人权利。警方在行动上暂停使用新屋岭拘留中心,并非因为失实、没有证据的指控,而是公众对此地方作大量揣测,以及设施偏远可能带来的不便,故行动上暂不考虑再使用此地方。警方重申,新屋岭拘留中心的指控很多,但全部没有根据、不真实、混淆视听。就警察投诉科接获的相关投诉,警方必定严肃跟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