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铁派前“啹喀兵”打击跳闸 警助截查记录身份
反修订《逃犯条例》风波不断,有网民针对港铁发起“跳闸”行动,以示对港铁处理示威活动手法的不满。香港01曾就跳闸数字向港铁作出查询,港铁回复时虽未有交代数字,但透露正计划设立特勤队处理“逃票”,而特勤队成员的组成会包括前“啹喀兵”。
据了解,铁路警区曾与港铁开会,商讨多项措施对付跳闸,例如警员可根据《警队条例》第54条截停相关人士,查核身份证及住址,以便港铁发传票;如情况许可可由港铁职员处理,若有冲突发生则由警员登记资料,港铁开纪录后再作票控。而由于跳闸仅违《港铁附例》,除非跳闸人士拒绝提供身份证明,否则警员不可作出拘捕。
港铁回复香港01时表示,近期多次公众活动前后及期间,均有大批人士跳过出入闸机,在未有缴付车费的情况下乘车。根据港铁附例,乘客在乘搭列车时必须持有有效车票,违例者可被征收附加费,亦可能会被检控。港铁又指,一直致力在可行情况下维持车站秩序,并加派人手留意有否违反港铁附例的乘客行为。在执行职务同时,亦要确保乘客及员工的安全为首要任务。港铁透露,正计划设立特勤队处理乘客未有缴付车费乘车的情况,并计划特勤队成员将包括前“啹喀兵”。
据了解,现时并非每个港铁站都会有前“啹喀兵”驻守,只有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港铁站才会有所安排。前“啹喀兵”的职责主要是向违规的乘客作出警告及口头劝吁,不能执行《港铁附例》,而当站内发生事故时,他们会协助疏散乘客,并向上级汇报最新情况。
消息:除非跳闸者拒提供身份 否则不可拘捕
消息指,警方铁路警区亦曾就跳闸问题与港铁开会,商讨多项措施。据悉,警员当值时目击或接报处理跳闸时,可根据《警队条例》第54条截停、扣留及搜查的权力截停该人士;要求该人士出示身份证及提供地址电话以便以传票形式票控;如当时情况许可,可把跳闸人士交予港铁职员处理;如情况不许可或有严重冲突发生或未能交予港铁职员时,可在登记完该人身份后,向港铁电台要求开纪录及把该人资料报料予电台,电台会把该人资料交予港铁作日后票控。
据悉,警员在据根《警队条例》行使职务时,必须是当值时或接报处理事件,并非休班时段。由于跳闸本身只是违反《港铁附例》,而且只是罚款,因此除非跳闸人士拒绝提供身份,否则不可作出拘捕。而且,由于《港铁附例》有明确规管跳闸罪行,故《盗窃罪条例》第210章中的“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或“不付款而离去”罪行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