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物伤人】油麻地商厦铁板飞堕击中女途人 女住客涉案被捕

撰文: 黄伟民 彭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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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日)早9时16分,一名38岁姓林女子行经油麻地佐敦道5号至秀商业大厦对开时,大厦门口一装饰物顶部,突然有两块1米乘0.5米的铁板剥落,并从高处堕下,女子躲避不及遭铁板击中,她肩膀及手指受伤流血,清醒由救护车送院治理。

警方经初步调查,案件列容许物件从高处堕下,上址65岁姓梁女住客涉案被捕,交由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八队跟进。

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容许物体自建筑物掉下,属于刑事罪行。条例第4B(1)条订明,“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堕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堕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