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青年太子站被警压晕 O记指涉涂鸦及冲立会检武器
昨日(3日)罢工罢课集会后,示威者前往旺角、黄大仙等地方进行快闪示威。示威者向旺角警署掷杂物,警方进行清场。今日于例行记者会上,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指,昨晚就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警方共发射7发布袋弹驱散人群,江永祥否认于无警告下发射布袋弹,当时已作出多次警告无效,警方“没有选择下”采取行动。
记者会上另一关注议题是昨晚于太子站内,一名22岁男子被多名警员揿地制服,他疑一度失去知觉,惟警方仍将他拖离人群。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称,昨日是有人报警,称涉事男子于站内进行涂鸦,警方到场利用适当武力制止,将他压下、锁上手扣,警方扣查期间发现原来他正被O记通缉,与7月1日进入立法会案件有关。至于男子是否陷入昏迷,警方称,当救护员上前时,在场警员清楚听到被捕人士作出回答,“有意识、有回答”。
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 警放7发布袋弹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指,警方昨日拘35人,包括30男5女,年龄介乎14至39岁,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及刑事毁坏。由6月至今,警方共拘1183人。
警称“没有选择下”发射7发布袋弹
昨晚有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江永祥称,警方共发射7发布袋弹。昨晚约8时,有约100名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外集结,于太子道西及弥敦道交界堵路及掘砖,有人向警署投掷鸡蛋、砖头、石头等,又用镭射光线照射警员及用弹叉射弹珠。警方多次警告后仍有示威者袭击警署及警员,警方“没有选择下”采取行动,发射7发布袋弹,江指使用布袋弹是完全合理,因警方正被严重攻击,而布袋弹是最低致命武器,有示威者被射中后感痛楚,之后离开现场,正正达到警方目的,是适当武力。示威者于9月4日凌晨2时许散去。
否认无预警发布弹袋 警:发射布袋弹为驱散人群
被问到警方于未有预警下发射布袋弹,江永祥指“我谂唔会有暴徒掉砖头、汽油弹前会同同事(警员)讲一声”,而对于一瞬间发生的情况警员需要作快速回应,否则将自身及市民安危放于危险位置。江指昨晚现场片段中有一名示威人士“我相信佢系中咗布袋弹,其实佢都系痛架啫,于是佢咪急急脚跑离,呢个就系我哋想达到效果”,又指如于可行情况下警方会发出警告。
江又补充,根据指引,同事会因应现场环境及受到的威胁程度而使用适当武力,于达到目的后会停止,及于尽可能、可行的情况下作警告,但江永祥指,近月的暴力事件,暴力示威者于一瞬间就向警员展开攻击,因此于危急下警员可能于无警告下使用相关武力,并无违反武力使用指引。
青年太子站被警压晕 警:事主可清楚回答救护员提问,脑筋无问题
昨晚太子站内有男子怀疑遭警方拘捕后一度失去意识,李桂华表示,晚上约11时,有人看到该名男子戴著头盔、眼罩、护甲,涂鸦八达通售票机,有人报警,警方上前拘捕。李桂华指,当时他想逃脱,警方利用适当武力制止,“同平时大家见到一样”,将他压下、锁上手扣。李引述警员所讲,当时有自称救护人员称可以上前帮忙检查,当时同事容许救护员上前,同事清楚听到被捕人士回答,“有意识、有回答”,离开上白车时亦清醒、有对答。警方搜身时发现他有丫叉、弹珠、警棍、怀疑烟雾弹,其后警方发现原来他正被O记通缉,与7月1日进入立法会案件有关,两案会一并处理。
警不同意于伤者失去知觉时拖他往其他地方的做法不合理
有片段显示被捕伤者疑一度失去知觉,质疑警方仍将他拖至其他地方的做法不合理,江永祥指,“非常不同意”指警方将男子拖在地上的说法,因当时警员被多名人士包围,警员只希望将他带离现场到控制室。
考虑不同情况 始移动伤者
被问到将受伤男子搬离至其他地方的处理方法是否恰当,江指警方在不严重影响身体状况下,一定是最好的处理,若对方晕倒,常识是“大家散开少少,畀多点空气”现场有一百几十人时,无论对于伤者或被捕人士来说,都不是理想的情况,因此需要进入控制室,“静少少,无咁多闲杂人喺侧边”江又称,近月及生不少于警方作出拘捕时有人抢犯的情况,警方按事主伤势及安全已作尽量考虑及平衡,称非无视当事人的伤势,而是按多因素考虑将被捕人士带去安全地方。
警称伤者能回答救护人员问题 脑筋无问题
江永祥续指,不肯定当时他是否失去意识,但根据现场警员所讲,该名男子躺在地上,能清楚回答救护员问题,而事主上救护车后可以清晰回答救护员的问题,包括个人资料及身体状况等,与断颈等严重情况不太吻合,医管局指伤者现时情况稳定。而李桂华则补充,警方于昨晚11时16分拘捕,至11点23分由救护车送院,期间的7分钟,有三人自称可提供医疗帮助,被捕人当时可清楚回答问题,至于11时23分救护员到场,亦发现事主可清楚回答救护员提问,包括联络人等资料,而于7分钟内警员亦见到事主有谈话,“脑筋无问题”。
至于为何不让在场救护人士进行施救,江永祥指警员过程不是完全没有让他们施救,而是有听他们建议而除去事主的外衣及护甲。而即使不少热心市民有救护经验,但警方于当时能否确认其专业,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安排,但危险情况下或另作别论。江又指同事又基本急救常职,他自己亦受过基本急救,“当时你话昏迷系咪去到真系脉搏停止咗?其实系两样嘢嚟”,江又指警方召唤救护车于15分钟内到场,警方会顾及其真正安全及安危。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及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今日(4日)下午将会见传媒。
警方记者会文字更新:
【1730】有关昨日太子站受伤男被捕人,李桂华指警方于昨晚11时16分拘捕,至11点23分由救护车送院,期间的7分钟,有三人自称可提供医疗帮助,被捕人当时可清楚回答问题,至于11时23分救护员到场,亦发现事主可清楚回答救护员提问,包括联络人等资料,而于7分钟内警员亦见到事主有谈话,脑筋无问题。
被问到警方评估现场的方法,江指警方考虑安全及保安问题,例如会有封锁线、拘捕后或会被封锁至8至10米外,若不适合拉起封锁线,可能会将对方带到大厦室内的楼梯、商场有簷篷位置,“希望唔好将被捕人士暴露喺一个危险点”,而危险点是指安全及保安方面,所以对于警方拘捕后被过百人包围,“必然觉得不太适合”,而警方一般常识希望能尽快将他带离没有那么人多的地方,“始终现场有一百几十人的时候,我哋系咪知道晒所有人士的背景呢?所有人的目的呢?”强调昨晚是很正常的评估。被问到警方昨晚于太子站搬离受伤男子的处理方法是否恰当,江指警方在不严重影响身体状况下,一定是最好的处理,若对方晕倒,常识是“大家散开少少,畀多点空气”现场有一百几十人时,无论对于伤者或被捕人士来说,都不是理想的情况,因此需要进入控制室,“静少少,无咁多闲杂人喺侧边”
谢振中指,警方是执法部门,有人违法警方便有执法,暴力风气,传染病般蔓延至青少年身上,警方非常关注,越来越多年轻人被捕,身上亦有很多危险物品,亦参与很多暴力行为,又指普通市民不应该纵容或为暴力示威者找借口,“是其是,非其非”,因过去一星期有超过100个汽油弹向警方投掷。
【1725】被问到9月2日太子一名被警员制服的短裤少女,于被捕一刻讲出姓名及身份证时,被警员掩口,李桂华指无留意有关案件,但指一般被警员制服的个案,于检控时如发现事主被捕时曾讲过姓名及身份证等资料,片段会用作证据,“对佢系咪最大好处,系咪合适?”李又指无法例禁止事主这样做。
而对于9月1日沙田区议员李世鸿于大围高叫“黑警暴打市民可耻”后,涉于“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捕,李桂华指没有留意案件,而被问如一般市民如于街上闹警察是否违法,李指“问得我都知无办法啦,我地又无辱警罪”,指如言行令周边人士有其他反应另作别论,又称行为本身于条例中已写清楚。
另外被问8月11日于铜锣湾被制服、门牙被打甩的男子,有片段拍得警员疑用警棍打向男子头部两下,李桂华指反复观看片段一段时间,认为要了解片段出处,“假设我觉得佢无修改过,我睇到好似并非系打落佢个头,可能系打落地下”,又指如当时人觉得受到有关情况,应用合适途径去讲。
【1715】被问到警方于太子站及九龙湾驱赶记者采访,江永祥指警方尊重新闻自由,巴士上警方有礼貌地请记者离开,记者没有拒绝,警方一向需要封锁犯罪现场,同时考虑到被捕人士数目,巴士上有超过30人被捕;太子站超过60人被捕、搜证,当时警方需要暂时扣留有关人士,所有程序不适合采访,一直以来 ,警方均有现场设立封锁线。
被问到昨晚于旺角警署外发射7发布袋弹是否适当武力,江永祥称,有示威者堵路、掘砖,威胁公众及警员安全,聚集人士未有离开,警告后仍有示威者袭击警署及警员,警方“没有选择下”采取行动,发射7发布袋弹,江指使用布袋弹是完全合理,因警方正被严重攻击,而布袋弹是最低致命武器,有示威者被射中后感痛楚,之后离开现场,正正达到警方目的,是适当武力。
再被问到昨晚太子站怀疑有男子失去意识事件,江指“非常不同意”指警方将男子拖在地上,因当时警员被多名人士包围,警员只希望将他带离现场到控制室。江续指,不肯定当时他是否失去意识,但根据现场警员所讲,该名男子躺在地上,能清楚回答救护员问题。
【1700】对于近日机场成功向高院申请临时禁制令,惟仍有示威者前往警场集会,江永祥表示,所有人必须服从法庭命令,直接冒犯是公然违抗法庭命令,呼吁市民不要公然挑战法庭精神,警方持续收集情报,作出风险评估,与机场保持紧密连系。至今有214名警员受伤,包括201男13女。
【1655】被问到警方于未有预警下发射多少枚布袋弹,江永祥指“我谂唔会有暴徒掉砖头、汽油弹前会同同事(警员)讲一声”,而对于一瞬间发生的情况警员需要作快速回应,否则将自身及市民安危放于危险位置。江指昨晚现场片段中有一名示威人士“我相信佢系中咗布袋弹,其实佢都系痛架啫,于是佢咪急急脚跑离,呢个就系我哋想达到效果”,又指如于可行情况下警方会发出警告。
【1650】江永祥指为何当时太子站警员不让自称急救员人士为事主施救,警员过程不是完全没有让他们施救,而是有听他们建议而除去事主的外衣及护甲。而即使不少热心市民有救护经验,但警方于当时能否确认其专业,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安排,但危险情况下或另作别论。江又指同事又基本急救常职,他自己亦受过基本急救,“当时你话昏迷系咪去到真系脉搏停止咗?其实系两样嘢嚟”,江又指警方召唤救护车于15分钟内到场,警方会顾及其真正安全及安危。
被问太子站警员为何于事主一度昏迷,仍会作出拖拉等有机会伤害事主的行为,江又指当时现场有几十个至上百人士包围约10名警员同事,回看近月太多情况下,于警方作出拘捕时有人抢犯,警方按事主伤势及安全已作尽量考虑及平衡,称非无视当事人的伤势,而是按多因素考虑将被捕人士带去安全地方。江又称可能大家于片段见到事主有昏迷情况,但江指事主上救护车后可以清晰回答救护员的问题,包括个人资料及身体状况等,与断颈等严重情况不太吻合,医管局指伤者现时情况稳定。
【1640】昨晚太子站内有男子怀疑遭警方拘捕后一度失去意识,李桂华表示,晚上约11时,有人看到该名男子戴著头盔、眼罩、护甲,涂鸦八达通售票机,有人报警,警方上前拘捕。李桂华指,当时他想逃脱,警方利用适当武力制止,“同平时大家见到一样”,将他压下、锁上手扣。李引述警员所讲,当时有自称救护人员称可以上前帮忙检查,当时同事容许救护员上前,同事清楚听到被捕人士回答,“有意识、有回答”,离开上白车时亦清醒、有对答。警方搜身时发现他有丫叉、弹珠、警棍、怀疑烟雾弹,其后警方发现原来他正被O记通缉,与7月1日进入立法会案件有关,两案会一并处理。
江永祥指,港铁职员看到被捕男子喷漆,警方到场后亦见到男子仍然使用喷漆,“相信佢并唔系无辜”。江永祥称,当时对方尝试逃走,警方使用适当武力并将他拘捕,拘捕后“训咗喺地下”,警方通知消防救护安排,过程有自称救护人员要求上前协助,江表示“其实我哋处于困难位置”,因警方要考虑被捕人士保安问题,亦无从证实对方的专业资格,即使能查核,救治时令伤势有进展或意外发生,警方很关注责任问题属谁,警方一般会坚持叫救护车,而大部分警方同事接受过医护训练,现场可进行治疗。
拘捕后,现场有数十名人士包围警方,考虑到保安问题,希望将他带到安全、室内环境,等候救护人员到场,有自称救护人员建议解开手扣,但保安问题不能“贸贸然”解开手扣,救护到场后警方应要求解开手扣,之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在救护车上能清楚交代自己基本资料,根据医管局资料,现时伤者情况稳定,与“断颈、严重伤势”不吻合。
李桂华指,警方有1800多人被起底,其中有71名是警员子女,亦涉及袭击、绑架等言论,警方除了会调查,亦会派适当保护,任何保护与对方职业、背景无任何关系。
【1635】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表示,昨晚约8时45分,有约40名示威者于旺角站乘港铁到黄大仙站,有示威者破坏地铁站设施包括闭路电视,其后又用杂物堵塞龙翔道西行线,及后登上前往观塘的巴士,意图进一步进行破坏。警方于晚上9时许,接获有热心人士报案,警方随即派员前往截停巴士进行调查,于九龙湾地铁站对出截停巴士,当时有十多名疑似示威者人士见到警员,即落车逃走,警方追截疑犯及控制巴士,于200米外截停一名疑犯,搜出护甲及镭射枪等。另外巴士上有数十名人士,警方于初步调查后,短时间内让11名市民离开,而由于地方狭窄,警担心疑犯身上有攻击性武器及有机会销毁证物,警方基于安全考虑,要求疑犯短时间举起双手,不存在坊间流传警方要求疑犯长时间举起双手。行动中警方拘捕33人,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近日示威中警方发现攻击性武器,据《公安条例》第33条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解释中,被归为攻击性武器有三类,包括制造以作伤害人的武器、经改装成伤人武器的物品,及管有者有意图用作伤人的武器。
其中昨晚用作攻击旺角警署的弹叉,除袭击、射击没有其他用途,被归为第一类;另外有示威者使用大型弹叉,数名人士以通常用作运动、治疗用的大橡筋,经改装方便用作弹射投掷物,即符合第二类。李桂华指藏有有关武器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呼吁参与活动的人士切勿携带。
【1620】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指,警方昨日拘35人,包括30男5女,年龄介乎14至39岁,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及刑事毁坏。由6月至今,警方共拘1183人。另外江指警方昨日共发射7发布袋弹。昨晚约8时,有约100名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外集结,于太子道西及弥敦道交界堵路及掘砖,有人向警署投掷鸡蛋、砖头、石头等,又用镭射光线照射警员及用弹叉射弹珠。警方多次警告无效后进行驱散行动,警方被包围3小时内,于警署正门先后发射7发布袋弹。江指武器为低杀伤力,目的是令暴力人士中弹后感受痛楚,从而停止攻击后离开。示威者于9月4日凌晨2时许散去。
江永祥指有网上留言及报导指警方于无警告下发射布袋弹,江称根据指引,同事会因应现场环境及受到的威胁程度而使用适当武力,于达到目的后会停止,及于尽可能、可行的情况下作警告,但江永祥指,近月的暴力事件,暴力示威者于一瞬间就向警员展开攻击,因此于危急下警员可能于无警告下使用相关武力,并无违反武力使用指引。
【1610】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昨日在添马公园有人用杂物堵路,有示威者用雷射枪射向警务人员,示威者于金钟一带扰攘后,晚上8时许,乘坐港铁往旺角警署外聚集,有示威者喷灭火筒、扰乱公众秩序、用木板堵路等,又向警员照镭射光、用砖块及弹叉发射钢珠,构成安全威胁。
谢振中称,有报道指一批示威者由旺角转到其他地方进行破坏,至晚上9时许,示威者乘坐港铁到黄大仙龙翔道,于站内破坏设施,阻塞龙翔道交通,有示威者其后登上开往蓝田巴士,警方得知有违法示威者登上巴士,于是在九龙湾观塘道截停巴士并进行调查。谢振中强调,按照警队条例,警方于任何交通工具上,有合理怀疑任何人已经、即将或意图犯任何罪行,或发现可疑,警方有权截停调查,期间警方有要求传媒离开车厢。
谢振中表示,昨晚于是九龙湾执行职务时,同事有不断向在场记者称:“唔该,请记者离开”。谢振中指,被截停的交通工具被视为罪案现场,并不适合采访,警方需于现场搜证,避免有人干预证物,过程涉及相关人士私隐,警方惯常于现场设立封锁线,有需要时警方会继续使用此方法处理。谢振中又指,留意到现场有传媒直播,警方要考虑被捕人士会否向在逃人士“通风报信”,任何人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会干犯相关法例,强调关注新闻自由,亦关注前线新闻工作人员安全。
谢振中续指,警方驱散时会用相应武力,记者走到警方及示威者之间会有危险,前晚旺角警署外,警方拘捕一名女子后遭大群人士围著,并施以拳打,其他同事需要驱散,向相关人士作出适当的武力,谢振中提醒,任何人于任何目的不应紧贴或触碰警务人员,前线新闻人员应与警方保持适当距离。